标底的编制方法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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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标底的编制方法
标底的编制,需要根据招标工程具体情况,如设计文件和图纸的深度、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招标人的特殊要求、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规定等,选择合适的类型和编制方法。
在我国现阶段的招标工程标底的编制中,采用综合单价法和定额法两种方法。
招标工程标底和工程量清单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自行编制,也可委托具有响应资质和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编制。标底的编制要正确处理招标人与投标人的利益关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客观统一的基本原则。
对报价清单中次要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较小的项目,对标底影响不大,可采取较为简便的计算分析方法,加快标底编制进度。主要方法有:
1.分类抽样法
这是用于次要项目的计价方法,做法是把费用项目划分为几类,把各类的成本价格估算出来。
2.内含法
一些次要、零星的项目或费用在认为没有必要单独列项计价时,可以包含到其他价格中去。
3.项目总额法
在工程量表中有些项目没有表明数量时,通常需要估算出一笔总金额,这种方法是用来估算合同中所安排和规定的一般性项目的费用。(https://www.daowen.com)
4.已完工程经验法
根据已完工程的相关资料,借用所需数据。
5.概算调整法
根据招标设计与初步设计的不同,对概算的价格进行调整,作为标底价格。
6.其他行业参照法
其他行业在某些项目上有较成熟的施工工艺和造价资料,在标底中可以参照引用。
7.类比分析法
根据已计算的主要工程单价,类比分析出的次要工程项目单价。
8.百分率法
在已计算的主要工程项目的造价的基础上,乘以一个经验百分率得到次要工程项目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