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招标项目的评标标准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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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理招标项目的评标标准
监理招标项目的评标标准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响应性。
(2)监理项目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营业范围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信誉可靠。
(3)投标人所安排的招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一般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有相应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经验,从事过类似工程监理工作,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培训证。
(4)派往投标项目的总监理人员数量和专业技术应能满足招标工程和投标文件中监理大纲的要求,能采取各种监理措施满足各种专业的需要,一旦现场监理工作出现人员短缺或专业技术不配套的现象情况时,投标人应有紧急补救措施,根据招标项目各子项进度计划安排,监理投标文件应该有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详细的监理人员进场计划表。(https://www.daowen.com)
(5)监理大纲的编制要有明确的监理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监理组织机构中要有一个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下的现场监理部,有详细、切实可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监理工作计划,有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的工期、质量、投资、安全、环境保护等进行有效的检查方法,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要有旁站、巡视、平等检查、抽查等各种形式的监理措施。
(6)投标人应具有满足现代化办公的装备和使用计算机软件对招标项目进行监理工作管理的能力。
(7)监理投标人应有提供一定品种和一定数量的检测设备或利用承包人的检测设备,对现场进行各种常规试验和检测的能力,以有效控制所监理工程的质量及施工安全。
(8)监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合理,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有完成招标项目监理工作的能力。
(9)监理投标人具备履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