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审查评标办法
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对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进行细化,评标办法与招标文件的规定应一致,语言应严谨、流畅,不产生歧义;根据评标办法,编制出相应的评标表格,评标表格应全面、完整,能够反映整个评标过程。
表8-4 招标文件审查表

本工程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并参照亚行《评标指南》以及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制定。分为文字与表格两部分:
(一)文字部分如下
×××输水工程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并参照亚行《评标指南》以及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制定。
一、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共×××人,其中,业主指定的经济技术专家占三分之一,从“×××工程建设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符合要求的评标专家占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分为商务组和技术组,由业主和代理机构相关的技术、经济等人员组成。
(一)评标委员会主要职责
(1)审定工作小组提交的投标人长名单;
(2)核定工作小组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结果;
(3)审查工作小组提交的投标文件完整性及实质性响应检查结果;
(4)审查工作小组提交的算术值修正;
(5)审查工作小组对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并且可能偏差调整额度累计超过投标报价15%的投标文件报价进行分析的结果;
(6)审定工作小组提交的投标人短名单;
(7)提出投标人需澄清的有关问题,并对投标人的澄清进行审核;
(8)对进入短名单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9)对进入短名单的投标文件进行报价分析;
(10)核定工作小组对投标文件细微偏差调整的结果;
(11)核定工作小组对投标人的标价比较情况;
(12)检查最低评标价投标人报价是否存在严重不平衡现象;
(13)推荐中标候选人;
(14)提交评标报告。
(二)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整理资料和数据;
(2)提出投标人长名单,并进行说明;
(3)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4)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5)检查投标文件的实质响应性;
(6)检查投标文件中的计算结果,并对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
(7)对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并且可能偏差调整额度累计超过投标报价15%的投标文件报价进行分析;
(8)组织投标人澄清问题;
(9)提出投标人短名单,并进行说明;
(10)总结并汇报初评情况;
(11)根据评标委员会投标报价分析情况,对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进行调整;
(12)确定投标人的评标价,进行评标价比较、排序;
(13)记录评标全过程。
二、评标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推荐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最低评标价)的前2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三、评标程序
(一)相关资料的介绍
(1)招标代理机构宣读参加评标会议的有关人员名单;
(2)监督部门宣读评标纪律;
(3)招标代理机构介绍评标工作程序及具体工作安排;
(4)业主介绍工程概况及主要技术要求、标准。
(二)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1)确定投标人长名单;
(2)审查投标人资格;
(3)检查投标文件完整性;
(4)检查投标文件响应性;
(5)检查投标文件中的计算结果,并对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
(6)对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并且可能偏差调整额度累计超过投标报价15%的投标文件报价进行分析、审定;
(7)组织投标人澄清问题;
(8)提出投标人短名单建议;
(9)初评情况汇总。
(三)详细评审
(1)确定投标人短名单;
(2)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对投标报价进行分析;
(4)投标人进一步澄清问题;
(5)对偏差进行价格调整;
(6)确定投标人的评标价;
(7)检查最低评标价投标人报价是否存在报价严重不平衡现象。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审情况,推荐评标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之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2)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
四、评标细则
(一)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1.确定长名单(附表8-2-2)
根据开标记录情况,初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的前10名投标文件进入长名单。如有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
2.资格审查(附表8-2-3、附表8-2-4)
资格审查采用“百分制打分法”,对进入长名单的投标人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工程经历分别进行审查。对于独立的投标人,其财务能力、技术能力、工程经历3项得分应分别满足该项满分的50%,且3项得分合计不少于60分;对于联合体,联合体责任方的工程经历应满足资格审查的标准,且财务能力得分应不少于此项满分的40%,联合体其他成员的财务能力应分别不少于此项满分的25%。
3.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检查(附表8-2-5)
投标文件应完整,检查内容如下:
(1)投标文件的数量(正本1套,副本5套);
(2)投标报价书及其附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计日工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表;
(8)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9)近3年每年完成的施工总额及其证明材料;
(10)类似工程经历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11)完成合同所需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12)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资格和经历;
(13)近3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有资格会计事务所出的审计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测报告;
(14)流动资金或信贷额度的证明材料;
(15)满足投标人须知第3.1.2款合格性的声明;
(16)提供投标人允许业主要求其开户行提供投标人财务证明的授权书;
(17)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如是联合体);
(18)现金需求估算表;
(19)正在履行合同的情况材料(如果有的话);
(20)分承包(如果有的话);
(21)投标人参与诉讼的材料。
4.投标文件商务实质性检查(附表8-2-6)
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将作为废标:
(1)投标文件完整性检查内容1~18项中少一项的;
(2)投标书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或未加盖单位公章;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足;
(4)投标有效期短于要求的期限;
(5)工期不满足招标文件的最低要求;
(6)有条件投标;
(7)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5.投标文件技术实质性检查(附表8-2-7)
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将作为废标:
(1)无备用电源;
(2)无施工降水保证措施;(https://www.daowen.com)
(3)未明确建立现场试验室或委托试验;
(4)混凝土拌和系统未采用自动计量。
6.投标报价算术值修正(附表8-2-8、附表8-2-9)
评标工作小组对投标报价算术值进行检查,并对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其修正原则为:
(1)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吻合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合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单价分析表中的计算错误以单价合计为准。
7.确定短名单(附表8-2-10)
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响应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经算术值修正后的报价与水泥用量及钢筋损耗用量总价之和,由低到高排列顺序,前5名的投标文件进入详评。若其他投标人的报价与第5名报价比较接近,经评标委员会认可,也可进入详评。
如果实质性响应但未进入详评的投标文件报价低于进入详评的投标文件调整后的报价,则该未进入详评的投标文件也进入详评(如果仍出现此情况,则不再重复)。
(二)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1.投标文件技术性评审(附表8-2-11,附表8-2-12~附表8-2-19)
投标文件技术性评审主要包括:
(1)施工进度及顺序应衔接合理,符合逻辑关系;
(2)施工方法和工序合理,技术措施满足设计要求;
(3)施工设备应与施工方案相匹配,并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
(4)现场组织机构和现场关键人员情况配备合理,并且满足整个工程要求;
(5)劳动力配备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6)临时设施的布置、设计满足工程要求。
(7)分包情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健全、合理;
(9)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合理;
(10)环境保护措施合理;
(11)现金需求估算情况符合要求。
2.投标报价分析(附表8-2-20、附表8-2-21)
主要分析投标报价中:
(1)是否包含了必要的人工、机械、材料费用;
(2)是否包含了必要的管理费用、利润、税金等;
(3)是否包含了必要的临时工程费用;
(4)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技术方案相匹配;
(5)报价中的机械设备是否与技术方案相匹配;
(6)是否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3.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全过程中,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在评标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答复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
(1)工作小组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分别进行完整性检查、响应性检查和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列出投标人需澄清的问题,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一一作出书面答复。澄清结果须由评标委员会认可,并将其作为进入短名单的重要因素。
(2)评标委员会在对进入短名单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后,列出投标人需澄清的问题,并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结果须由评标委员会认可。
4.评标价格调整(附表8-2-22,附表8-2-23)
(1)投标报价中漏项。①投标报价中明显漏项的,按进入详评的其他投标文件中该项合理报价的平均值计入,调整其评标价格;②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的施工措施,在工程报价中未列入相应的费用,按进入详评的其他投标文件中该项合理报价的平均值计入,调整其评标价格。
(2)投标人的主要工程单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并且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合理的,经澄清,投标人未能充分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可按进入详评的其他投标文件中该项合理单价的平均值计入,调整其评标价格;
(3)投标报价中没有列出直接费用、利润、税金和必要的间接费用,按进入详评的其他投标文件中该项合理报价的平均值计入,调整其评标价格;
(4)投标报价内容不实或与施工组织设计不相匹配,按进入详评的其他投标文件中该项合理报价的平均值计入,调整其评标价格;
(5)投标文件经评审的施工方案不符合要求的部分,按调整后的价格计入,调整其评标价格;
(6)投标文件中现金需求估算表某项要求提前或大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支付计划,则按同期商业贷款利率计入相应利息,调整其评标价格。
偏差调整额度累计超过投标报价15%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5.确定评标价(见附表8-2-1)
经价格调整后,评标价由以下项目之和确定:
评标价=(1)+(2)+(3)+(4)+(5),
其中:(1)经算术值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2)水泥用量总价;
(3)钢筋损耗用量总价;
(4)扣除暂定金,但竞争性计日工予以保留;
(5)偏差的价格调整额。
6.检查最低评标价投标人报价是否存在严重不平衡现象
评标委员会检查中标候选人报价是否存在以下不平衡现象:
(1)早期项目报价过高,晚期项目报价过低;
(2)对工程量较小且有可能发生现场较大签证的项目报价过高。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审情况,推荐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之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二)表格部分如下
附表8-2-1 标价比较表

附表8-2-2 投标人长名单确定表

附表8-2-3 投标人资格审查评分表

附表8-2-4 投标人资格审查评分表

附表8-2-5 投标文件完整性检查表

附表8-2-6 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表(商务条款)

续表

附表8-2-7 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表(技术条款)

附表8-2-8 投标报价算术值修正汇总表(算术修正和修正后的报价)

附表8-2-9 投标报价算术值修正表

附表8-2-10 投标人短名单评议汇总表

附表8-2-11 投标文件详细评审表

附表8-2-12 投标人施工方法和工序合理性评价表

附表8-2-13 施工设备比较表

附表8-2-14 投标人现场组织及关键人员情况评价表

附表8-2-15 投标人劳动力计划安排表

附表8-2-16 投标人临时设施评价表

附表8-2-17 投标人分承包评价表

附表8-2-18 投标人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评价表

附表8-2-19 投标人现金需求估算分析表

附表8-2-20 投标人主要工程项目报价比较表

附表8-2-21 投标文件主要工程单价分析表

附表8-2-22 投标文件偏差调整汇总表

附表8-2-23 投标文件偏差调整表

五、审查评标办法
代理机构在评标办法编制完成后,邀请业主及有关专家对评标办法进行审查,主要审查评标办法与招标文件是否相一致,是否能覆盖整个评标过程,相同内容前后是否表述一致等,见评标办法审查表(附表8-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