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选择和使用偏差
(一)药不对病、药不对菌、药不对症
1.诊断错误
如果诊断错误,会导致用药和治疗方法的错误,最终耽误治疗。
2.药不对菌
药物按用途分三大类:去邪药(抗菌剂、抗病毒药、抗真菌药、抗寄生虫药),扶正药(营养抗应激剂、免疫增强剂、微生态调节剂等),对症药(止咳、平喘、祛痰、止血、消炎、止泻、抗过敏、消肾肿、排毒素、解热镇痛等)。在猪病去邪药中,抗菌剂有效性更好一些,抗病毒药不太可靠。
(1)对于细菌性猪病,猪场饲养人员要知道什么病是由什么病原微生物引起的,要知道抗菌药的抗菌谱。主要抗革兰氏阳性菌的抗菌剂包括青霉素类、头孢泰克、大环内酯类、洁霉素类、杆菌肽;主要抗革兰氏阴性菌的抗生素包括氨基粮苷类、多粘菌素(抗敌素);广谱抗菌剂包括氯霉素类、四环素类、磺胺类、氟喹诺酮类;对支原体敏感的抗菌剂包括大环内酯类、洁霉素类、氯霉素类、四环素类、氟喹诺酮类;对衣原体敏感的抗菌剂包括大环内酯类、洁霉素类、氯霉素类、四环素类、氟喹诺酮类;对弓形虫敏感的抗菌剂,包括磺胺类。磺胺对螺旋体、结核完全无效,对立克次氏体不但不能抑制,反而刺激其生长。氨基粮苷类对厌氧菌无效。
(2)理论上敏感的药物临床时不一定敏感。细菌会产生抗药性,可以通过药敏试验进行筛选,但有些细菌很难分离培养,不好作。
3.药物到不了靶位
(1)药物经不同的途径给药,其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不同,且动物组织对药物有天然屏障(血脑屏障、血胎屏障),导致药物不能到达靶位。
表6-9 常见猪用抗菌剂的口服吸收与清除

续 表

治疗全身性的感染,要选择口服吸收好、生物利用度高的药品,根据细菌感染的主要部位,选择分布的药品,否则就没有很好的疗效。口服吸收非常好的、生物利用度高的抗菌药,有氯霉素类、克林霉素、头孢氨苄、头孢克羟氨苄、头孢拉啶、阿莫西林、利福平、强力霉素、SD、SM2.SMM、SMZ、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等。入骨抗菌剂有克林、林可霉素、磷霉素、多数氟喹诺酮类入骨能达到杀菌浓度。入前列腺抗菌药有氟喹诺酮类、红霉素、SMZ、TMP、四环素等。入脑脊液抗菌药有氯霉素类、利福霉素、培氟沙星、氧氟沙星、磺胺嘧啶、磺胺甲恶唑、异烟肼、青霉素类、头孢类。浆膜和关节腔内,多数药物一般都能达到。
(2)有些药物口服吸收很少或不吸收,口服只能用于消化道感染,经口服药用于全身性感染肯定无效。如新霉素、抗敌素(粘杆菌素)、杆菌肽。
(3)有些药物和产品对器官有高浓度分布,如呼原泰、泰妙菌素、替米考星、泰乐菌素广泛用于呼吸道病的防治用药。
4.剂量不够或盲目加大剂
(1)假药和劣药。
(2)在拌料给药时剂量不够。要注意促生长量、预防量、治疗量之间的差别。要按猪的体重算吃料量,按理论料量算药,否则药量不够。拌料给药的剂量的确定:①育肥猪,按体重的5%为料量算药量;②种母猪和种公猪,按体重的3%为料量算药量;③仔猪,按体重的7%为料量算药量。
5.给药时间不够或给药时间过长
如果给药时间不够,会造成病猪病情加重,病期延长,如果给药过久,会造成病猪耐药性加强,猪的免疫力下降,影响猪的生长发育。
(二)药物的配合和联合用药不当
1.配合和联合用药的目的
能用一种药物解决问题就不用两种,遵循越少越好的原则。(1)标本兼治;(2)治疗混合感染;(3)获得协同作用以对抗特殊的耐药菌;(4)克服细菌的耐受性;(5)防止病猪耐药性的出现;(6)使毒性减小到最低程度;(7)防止由于存在其他细菌而产生的酶灭活抗生素;(8)获得更好的疗效。
2.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合用的结果
(1)药理正效应:协同、累加、无关;(2)药理负效应:拮抗、毒性增加;(3)理化正效应:通常不考虑;(4)理化负效应:变色、沉淀、气化、发热、中和等。
我们希望获得药理正效应和理化正效应,尽可能避免药理和理化副效应。
3.联合或配合用药总原则
(1)三大类药之间。去邪药+扶正药+对症药;去邪药+扶正药;去邪药+对症药;去邪药+去邪药。一般无药理上的负反应(但有特殊地方),要注意理化负反应。
(2)去邪药间配合用药。抗病毒药和抗菌药间药理上无配伍禁忌,但要注意理化上的配伍禁忌;抗病毒药和抗寄生虫药间无药理上的配伍禁忌,但要注意理化上的配伍禁忌;抗菌药和非抗生素类、非磺胺类抗虫药之间无药理上的配伍禁忌,但要注意理化上的配伍禁忌;抗生素类及磺胺类球虫药与抗菌剂之间遵循后述原则。
(3)中药和西药之间(情况复杂,暂可考虑配合)。(4)抗菌剂之间的配伍原则(为重点)。(https://www.daowen.com)
4.抗菌剂联合或配合用药原则(Yes)
(1)抗菌谱不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抗菌剂合用。
(2)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或转化、排泄)不同的抗菌剂联合使用。给药途径不同:注射、口服、气雾的配合;将口服不吸收抗菌药与口服吸收好的抗菌剂配合;局部用药和全身用药的配合;分布不同的药配合;排泄不同的药品配合;快慢结合;突维结合与排阻结合。
(3)作用机理相同,但作用于不同环节:磺胺类与增效磺胺;美西林和其他β-内酰胺类。
(4)作用机理不同的抗菌剂配合,青霉素类使细胞壁通透性改变,有利于氨基糖甙类的活性;多粘菌使细胞膜通透性改变有利提高其他抗菌剂的活性。
(5)联合应用酶抑制剂,包括β-内酰胺类(青霉素类和头孢类)与β-内酰胺酶抑制剂(克拉维酸、舒巴坦或三唑巴坦)。
(6)抑制不同的耐药菌群。
(7)强度不同的抗菌剂配合。繁殖期杀菌剂与静止期杀菌剂;繁殖期杀菌剂与慢速抑菌剂;静止期杀菌剂与快速抑菌剂;快速抑菌剂与慢速抑菌剂。
特别注意,繁殖期杀菌剂(I)包括青霉素类、先锋霉素类、多粘菌素和氟喹诺酮类;静止期杀菌剂(II)包括氨基糖甙类、多粘菌素和氟喹诺酮类;快速抑菌剂(III)包括氯霉素类、大环内酯类、四环素类;慢速抑菌剂(IV)包括磺胺类。
5.抗菌剂联合或配合用药原则(No)
(1)药理上有配伍禁忌,理化上无配伍禁忌的抗菌剂间不同时使用,但若分布完全不同的可以考虑,如硫酸新霉素、硫酸粘杆菌素、杆菌肽与全身药物。
(2)理化上有配伍禁忌而药理上无配伍禁忌的药物可以从不同的途径给药,但不能混合给药。
(3)同一类抗菌剂一般不配合。磺胺类除外,红霉素有例外。
(4)繁殖期杀菌剂与快速抑菌剂不能配合使用。
(5)两种毒性大的药品最好不要同时使用。
(6)作用机理相同、作用于同一化学位点的抗菌剂最好不要配合使用。
(7)药物的先后使用。
(8)药动学上有矛盾的抗菌剂(阻排分、促排分)不要配合使用。
6.适合联合用药的几种药
(1)青霉素类(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克拉维酸、舒巴坦)+β-内酰胺酶敏感的广谱青霉素:A.克拉维酸(棒酸)+阿莫西林(1∶2~4);B.舒巴坦(青霉烷砜)+氨苄西林(1∶2)。青霉素类和丙磺舒合用有协同作用(丙磺舒抑制青霉素类排泄,使青霉素类血药浓度升高)。青霉素类与氨基糖苷类呈协同作用。金银花可提高青霉素耐金葡菌的抗菌作用。阿司匹林增强青霉素的杀菌作用。吲哚美辛(消炎痛)或保泰松可增强青霉素作用。
青霉素类不能与四环素类、氯霉素类、大环内酯类、磺胺类等抗菌药合用(青霉素类为快效杀菌剂,四环素类等为抑菌剂,合用干扰了青霉素类的作用)。有时也会将磺胺药用。氨苄青与氯霉类有协同作用。青霉素类与维生素C、碳酸氢钠等也不能同时使用(理化性配伍禁忌)。
(2)头孢类(β-内酰胺类):本类药对肝肾有毒,先锋IV会引起肠道菌群失衡,B类维生素及维生素K的缺乏。
(3)大环内酯类,包括红霉素、泰乐菌素、螺旋霉素、北里霉素。红霉素与磺胺二甲嘧啶、磺胺嘧啶、磺胺间氧甲嘧啶、TMP的复方可用于治疗呼吸道病。红霉素与泰乐菌素同时使用,可获得协同作用。泰乐菌素可与磺胺类配合应用;NaHCO3可增加本品的吸收。注:红霉素不宜与β—内酰胺类、林可霉素、氯霉素、四环素联用。
(4)氨基糖甙类,包括链霉素、新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丁胺卡那(啊咪卡星)、状观霉素等。TMP可增强本品的作用,如丁胺卡那霉素与TMP合用对各种革兰氏阳性杆菌有效。氨基苷类同类药物不可联合应用以免增强毒性。与碱性药物联用其抗菌效能可能增强,但毒性也会增大。庆大霉素(或卡那霉素)可与喹诺酮类药物合用。链霉素与磺胺类药物配伍应用会发生水解失效。硫酸新霉素一般口服给药,与DVD(抗菌增效剂)配伍比TMP(甲氧苄氨嘧啶)更好一些,与阿托品类配伍应用于仔猪腹泻。
(5)四环素类包括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甲烯土霉素、去甲金霉素、强力霉素。四环素类与非同类药物如泰妙灵、洁霉素类、泰乐菌素配伍,用于胃肠道和呼吸道感染时有协同作用。TMP、DVD对本品有明显的增效作用,适量硫酸钠(1∶1)同时给药,有利于本品吸收、与碱性物质如氢氮化铝、碳酸氢钠、氨茶碱以及含钙、镁、铝、锌、铁等金属离子(中药)络合而阻滞四环素类吸收。四环素类与氯霉素类合用能产生有效的协同作用(阻碍蛋白质合成的不同环节)。土霉素不能与喹乙醇、北里霉素合用。与磺胺类配有增强作用。不宜与青霉素类或头孢类同时用(慢速抑菌剂与繁殖期杀菌)。不宜与氨基粮苷类药物合用(竞争同位点)。
(6)氯霉素类:氯霉素、甲砜霉素、氟氯霉素。对林可霉素、红霉素、链霉素、青霉素类、氟喹诺酮类等具有拮抗作用。氯霉素类也不宜与磺胺类、碳酸氢钠、氨茶碱、人工盐等碱性药物配合使用。氯霉素类可同四环素类配合。氟本尼考可与头孢类配合用。氟本尼考与阿奇霉素可配合使用。
(7)洁霉毒类(林可霉素类)。它可与四环素或氟哌酸配合应用于合并感染治疗。可与壮观霉素合用(利高霉素),治疗支原体呼吸道病。有效供给口服补液盐和适量维生素,可减少本品的副作用,提高疗效。林可霉素可与新霉素(用于乳腺炎)、氟喹诺酮类(恩诺沙星)合用治疗呼吸道病。
(7)多粘菌素类(硫酸抗敌素)。它与增效磺胺类、四环素类、G+性抗菌药(氨苄青霉素、阿莫西林)合用效果好。
(8)磺胺类药物。抗菌效力:SMM(磺胺—6—甲氧嘧啶)>SMZ(磺胺甲基异恶唑)>STZ(磺胺异恶唑)>ST(磺胺噻啶)>SD(磺胺嘧啶)>SMP(磺胺甲氧嗪)>SDM(磺胺二甲氧嘧啶)>SMD(磺胺-5-甲氧嘧啶)>SM1(磺胺甲基嘧啶)>SM2(磺胺二甲基嘧啶)>SDM(周效磺胺)>SN(磺胺)。与抗菌增效剂(TMP、DVD)合用有确定的协同作用。与多粘菌素合用可增强对变形杆菌的抗菌作用。应尽量避免与青霉素类药物同时使用。液体型磺胺药不能与酸性药物,如维生素C、盐酸麻黄素、四环素、青霉素等合用,否则会析出沉淀。固体剂型磺胺药物与氯化钙、氯化铵合用会增加对泌尿系统的毒性。可与氨基糖甙类合用。同类之间能产生叠加效应。
(9)氟喹诺酮类(沙星类)。它可与β-内酰胺类、氨基糖甙类、林可霉素类、二甲硝基咪唑合用与青霉素类在治疗特定细菌感染方面有协同作用,如环丙沙星+氨苄青霉素对金葡菌表现相加作用。与TMP环丙沙星+TMP对链球菌、大肠杆菌、白痢沙门氏菌有协同作用。与对利福平、氯霉素类、大环内酯类有拮抗作用。可与磺胺类药物配伍应用。慎与氨茶碱合用,因其含铝、镁的抗酸剂及多属离子,对本类药物吸收有影响。给药期间饲喂全价饲料可干扰本品的吸收。
(10)其他。杆菌肽锌可与粘菌素(多粘菌素E)、多粘菌素B、链霉素及新霉素合用。杆菌肽锌禁止与土霉素、金霉素、北里霉素、恩拉霉素、喹乙醇等配合使用。利福平可与二性霉素B、链霉素、异烟肼以及大环内酯类、β—内酰胺类配伍使用。泰妙菌素与四环素类有增强作用,不能与聚醚抗生素同时用于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