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挖新渠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三)开挖新渠

7.3.1 如原渠系钉螺密集,根据规划,在改造和调整渠系时,可废弃旧渠,开挖新渠。

本条明确了开挖新渠的适用条件。

对于旧渠系钉螺分布密集、治理难度和投资均较大时,可根据规划,在改造和调整渠系时,考虑废弃旧的渠道,开挖新的渠道,并应考虑防螺、灭螺的要求。新渠应根据渠系改造调整的规划布置,规模应根据实际灌排引水需要按《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8—99)设计,并应根据本导则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防螺、灭螺措施。(https://www.daowen.com)

7.3.2 对废弃的有螺旧渠,应进行填埋处理;如不填埋,应铲除有螺土,铲土厚度应大于15cm,并进行灭螺处理。

对废弃的有螺旧渠,如果没有其他用途,则应用无螺土填埋,以灭杀钉螺。如旧渠道有其他用途或填埋无螺土工程量比较大时,可铲除有螺土并采取灭螺处理的措施。灭螺处理方法一般有药物灭螺和集中堆放灭螺。

20世纪50年代,血吸虫病较为严重的江西省,采取开新沟填旧沟土埋灭螺的办法消灭钉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1958年5月,经有关血防专家全面复查鉴定,证实江西省余江县已经达到消灭血吸虫病的标准。1958年6月,毛泽东同志在《人民日报》看了此报道,挥笔赋诗《七律二首·送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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