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做法

(二)基本做法

如何真正为农村培养“用得上、留得住”的适用型人才,让此类人才培养模式得以延续与发展,我校积极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科学调研,准确定位。赣州市是我省最大的行政区,同时也是农业大市,农业人口占80%。近年来,赣州市的卫生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国家、省、市对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逐渐增大,硬件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但农村卫生人才缺乏制约着乡镇卫生院新一轮的发展,开展新农村建设又对农村卫生服务能力有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提高农村医技人员素质、改善农村卫生人才结构已迫在眉睫。另一方面,大学毕业生就业缺乏政策保障,学生到乡镇卫生院就业的积极性较低。如何完成二者的对接,实现政府、学校、学生三方共赢,成为我们首要解决的问题。

调研发现,赣州市乡镇卫生院的技术人才匮乏,结构不合理。表现为:一是总量不足。按乡镇卫生院每千服务人口配1.1~1.4名职工的标准,职工总数应达7500人,现量为5000人;按要求卫技人员至少应为6000人,现量为4000人。二是素质偏低。乡镇卫生院在职职工中有本科学历的仅占1.5%,大专占17.5%,中专占57.7%,无学历的占28.9%;非卫技人员占26.64%,也就是说中专以下学历的人员占比超过80%。

调研还发现,基层对改善乡镇卫生院人才状况的呼声很高。学历上,基层普遍认为当前医学本科生下不去、待不长,唯有大专生能够满足基层卫生工作需要;专业上,基层认为应以全科或小专科为主,注重实用性,如妇产、检验、影像等专业;总量需求上,各乡镇卫生院对大专全科医学生的需求人数在400名左右。

调研之后,赣州市人民政府与我校形成一致意见,即订单生的培养层次为三年制专科,专业为临床医学,培养方向为全科医学、超声医学方向,培养计划为300名。

2.领导重视,政府推动。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十分重视农村卫生工作。2002年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等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意见》,省、市人民政府分别于2003、2004年专门下发文件,就农村卫生人才的培养和队伍建设提出具体的指导性意见,为订单生培养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政府保障。

我校高度重视订单生培养工作,学校主要领导从服务地方、服务人民的高度,多次要求有关部门积极主动与赣州市洽谈协商。2005年12月,我校与赣州市人民政府联合向省教育厅呈送《关于订单式培养临床(全科)医学大专毕业生的请示》(赣市府字〔2005〕258号),提请培养300名订单生。省教育厅很快做出答复。2006年1月正式复函同意(赣教计字〔2006〕23号),并确定订单生的录取批次为第一批专科,招生规模依据学校办学条件而定,生源组织由省高招办商学校、赣州市教育和卫生部门确定,同时要求我校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切实培养出乡镇卫生院急需的实用人才。

赣州市人民政府积极谋划与协调,给政策、给编制,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赣州市编委同意把300名订单生列入编制,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赣州市订单式临床医学大专生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市府发〔2006〕22号),对订单生的招生、录取、毕业、分配做了具体规定。

在招生录取前后,我校招生部门与赣州市卫生局,通过电话征询了全部录取学生的意愿,制定了订单生培养签约程序、工作安排、工作程序,赣州市卫生局、学校招生部门、考生及其监护人同时在学校现场签约,确保了工作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3.政策配套,保障有力。订单生培养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要吸引大学生到基层接受锻炼,投身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如果没有好的政策,就无法使工作落到实处。为此,赣州市编办的《关于对订单式全科医学大专毕业生列入编制管理的通知》规定:“对这批毕业生按签订的就业协议实行定向分配,列入编制管理。如乡镇卫生院无空编的,应增加编制。”《赣州市订单式临床医学大专生管理办法》则明确提出,订单生毕业后安排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并纳入编制管理。这些关于订单生培养、派遣与安置的政策,定位准确,符合赣州农村现实情况,对订单生人事关系、工资福利等政策给予有力保障,符合学生和家长的期望。(https://www.daowen.com)

具体而言,订单生的派遣与安置坚持两个原则,即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组宣教局安置的原则和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原则。也就是说,订单生由我校派遣到赣州市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组宣教局进行安置,赣州市人事局、卫生局、编办将毕业生名单下发至各县(市、区),各地安置工作在名单下发之后1个月内完成,并通知订单生报到上班,同时将安置情况及时报送赣州市卫生局。

订单生的人事关系和工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列入编制集中管理。各县(市、区)人事部门在转正定级、工资审批时,可提前半年定级,定级的职务工资可比国家规定的定级标准高定一档。同时享受农村一线科技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即连续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满5年以上的,在现有工资的基础上向上浮一级工资;连续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满8年以上的,上浮的一级工资转为固定工资。职称评聘时免试外语。

赣州市人民政府还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订单生的业务培训纳入统一规划,鼓励和支持订单生参加成人继续教育,每5年至少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免费进修一次,时间不少于3个月。

同时,订单生入校之日,每位学生及家长必须与学校、市卫生局签订协议,一式三份,明确三方的责任和义务。协议规定:学校负责学生的培养,保证生源质量;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如期完成学业,承诺毕业后在乡镇工作8年;卫生局保证学生毕业后安排工作。任何一方违约,将赔偿违约金。学生赔偿5000元,市卫生局赔偿3000元,做到奖罚分明,确保培养工作顺利进行。

这些政策,深受考生和家长的欢迎,对考生产生了极强的吸引力。

4.加强宣传,全面动员。如何让考生及家长及时了解订单生的相关政策,宣传工作十分重要。为确保生源,工作启动之初,学校印发了上万份宣传资料,在全市卫生工作和高招会上分发给与会代表,要求到所在地中学上门宣传、介绍政策,甚至带领考生参观乡镇卫生院院容院貌,动员考生填报志愿;同时在《赣南日报》上刊登文章,详细介绍订单生有关优惠政策与志愿填报方法。在全市填报志愿咨询会上,一边现场答疑,解答考生问题;一边开通咨询电话,由学生工作处和赣州市卫生局工作人员接听考生提问,进行答疑解惑。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还主动向亲戚朋友介绍订单生的招生情况和优惠政策。通过以上途径,赣州市广大群众对订单生及相关政策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为生源质量打下了坚实基础。

5.努力向学,保证质量。订单生入学前,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和医学大专生的培养目标,结合订单生的培养要求,认真制定了培养方案,对专业设置、教育计划、课程安排、教学内容、实践训练、考评方式等都做了具体安排。订单生入学后,为他们编定了专门的行政班,遴选辅导员,从严要求,规范管理,目的是确保订单生的培养质量。

为帮助订单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校与赣州市卫生局还联合出台了《订单式培养大专生助学金、奖学金评选办法》,规定:订单生助学金由赣州市卫生局设立,每年评选一次,按在校时间10个月发放,每人每月50元;奖学金由学校设立,每学期评选一次,分特、一、二、三等奖,奖励标准分别为500、400、300、250元,均高于学校同类奖学金标准,极大提高了订单生的学习积极性。

目前,2006年入学的订单生即将结束为期一年的毕业实习。在实习检查反馈会上,实习医院对订单生的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他们理论基础好,动手能力强。在进入临床实习前,结合订单生签订协议时的就业意向,从毕业后能够尽快融入当地卫生事业角度出发,我校与赣州市卫生局商定,基本安排订单生到毕业后即将服务的县(市)人民医院实习,为订单生的培养质量提供了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