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校合作,由政府、学校、卫生局三方共同制定与实施人才培养方案

(一)府校合作,由政府、 学校、卫生局三方共同制定与实施人才培养方案

首先,医学院校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在府校双方相互信任、紧密合作的基础上,通过市场调研,政府与学校共同签订用人及人才培养协议(即订单),形成一种法定的委托培养关系,通过签订用人和人才培养订单来明确府校双方的职责,学校保证按照卫生局(或医院)需求培养人才,卫生局(或医院)保证合格人才被录用到卫生局(或医院)工作。因其就业导向明确,当地卫生局(或医院)参与度深,所以它提高了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是一种医学教育和产业合作的高层次形式。

其次,学校、政府、卫生局(或医院)必须根据市场变化、卫生局及地方卫生人才的需求,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共同制订一个符合三方(培养方、委托方、受教育方)利益的人才培养计划,作为对订单的具体化和细化。这种人才培养计划有很强的岗位针对性,能大大缩短学生就业后的岗位适应时间。

最后,利用府校双方的教育资源,共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根据订单的约定,府校双方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是一种合作、互利、共赢的关系。为了使培养出来的人才真正符合订单及职业岗位的要求,保证卫生局(或医院)用人的质量,卫生局(或医院)全方位、深层次地参与人才培养过程,不仅要参与培养计划的制订,还参与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的全过程。为此,府校双方都会充分利用现有的一切有利条件,投入相应的人、财、物,提供相应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作为必要的支撑。因此,这种人才培养模式更能充分整合社会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