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物排放收费制
对废弃物排放实行收费制是基于保护环境的需要而产生的,是污染者付费原则最直接的体现,也是目前在静脉物流的相关政策中被广泛采用的一种。
仅从“排放—处理”的角度来看,静脉物流的参与者主要有三个,包括作为法律政策制定者的政府、承担废弃物回收处理职能的静脉物流产业者和废弃物的排放者。政府的目标是在循环经济的基础上实现环境保护和资源的循环利用;静脉物流产业者既要保证废弃物的适当处理,又要通过产业活动获得经济利益,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废弃物排放者的目的是生产和生活的环境不被污染。在实行废弃收费制的情况下,保证了静脉物流产业者利润的最大化,或者至少是无亏损经营,这样该产业者就可以实现对废弃物的适当处理,从而间接实现政府和废弃物排放者的目标。
事实上,排放者同样存在着“利润最大化”(对一般居民而言是“利益最大化”)的问题。由于收费导致“成本”的增加,因此为了降低成本支出,排放者的理性选择是减少排放量,但同时也可能出现排放者的非法排放。前一种情况符合循环经济的本质要求;后者则反之,但在政府保证监管力度的情况下是可以避免的。
在废弃物收费制的实践中,出现了几种比较典型的收费制形式。
1.排污收费(Emission Charger)(https://www.daowen.com)
排污收费是指废弃物的种类、数量等向排放者征收费用的制度。征费依据是该种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环境成本”。一般适用于工业领域。
2.使用者收费(User Charges,User Fee)
使用者收费是指废弃物的排放单位向废弃物的处理部门支付一定的费用,并由其集中对废弃物进行收集、处理的制度,征费收费依据是废弃物收集和处理系统的总开支。一般适用于公共领域,如城市废水、生活垃圾等。
3.产品收费(Product Charges)
产品收费是指由于某种产品在生产、流通、消费或废弃过程中对环境造成危害而征收一定费用的制度,征费依据是该种单位产品对环境危害性的大小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