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组织实施
山西省2010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包括饮水型氟中毒监测、饮水型砷中毒监测、碘盐监测、大骨节病防治、克山病病例搜索及重点监测、健康教育、地方病防治人员岗位培训和项目实施培训、地方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终期考核评估等9个子项目。
(一)组织领导
山西省高度重视地方病防治项目工作,由卫生厅、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联合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全省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省地病所负责项目技术方案的制定,承担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各项目市、县均成立了由卫生局主管局长或疾控中心主任为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及所辖县的项目组织、协调、实施,职责分工明确,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启动与人员培训
1.召开全省2010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启动暨技术培训会议
2011年2月,全省2010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启动暨技术培训会议在太原市召开。省项目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及全省11个市地病办相关负责人、疾控中心(地病所)地病科科长,各项目承担单位的业务技术人员等共计12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总结了“十一五”期间全省地方病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绩,对2009年度地方病项目进行了总结分析,同时安排部署了2010年度项目工作任务,按病种认真讲解了项目技术实施方案,并就项目工作的关键技术做了重点强调。
2.召开全省2010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实验室技术培训会议
2011年4月,2010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氟砷实验室技术培训会议在临汾市召开。全省19个项目县(市、区)疾控中心(地病所)的实验室技术人员30人参加了培训。省地病所专业人员对2009年和2010年全省氟砷项目市、县两级质控结果进行了分析总结,并对氟、砷的测定方法和实验操作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做了详细讲解;安排部署了2010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地方病防治项目氟砷质控考核工作。
(三)岗位培训(https://www.daowen.com)
为切实做好项目工作,进一步提高地方病防治队伍的综合实力和防治水平,大同市、忻州市、太原市、晋中市、临汾市、运城市、长治市、晋城市八个项目市分别举办了地方病防治专业人员岗位培训班,由省、市专家授课,共培训市、县级专业技术人员557人。
(四)质量控制
为了保证全省项目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针对项目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省项目领导小组与各承担单位签订了项目工作目标责任书;在开展全省项目技术培训会对专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的同时,在项目工作执行过程中,对项目市、县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指导;省地病所专业人员赴现场实地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儿童大骨节病X线片,由省地病所专业人员赴病区拍片,并组织有关专家统一阅片;克山病心电图诊断由专家进行复核,确保调查结果准确、可靠;健康教育项目宣教资料统一印发于38个项目承担单位。
全省11个市和119个县疾控中心(地病所)实验室参加了国家碘实验室质控考核,经国家级质控考核,省、市、县三级碘缺乏病实验室外质控考核全部合格;同时,开展碘盐重点抽样监测和随机抽样复核,以促进各地对碘盐监测工作的重视力度。全省地方病防治项目实验室技术培训会,重点培训了水氟、尿氟、水砷、尿砷的实验室检测方法,并按学员所在单位承担任务分组进行了水氟、水砷等盲样考核和理论考试。
各项目承担单位数据录入上报后,省地病所对其进行审核、规范、纠错,并及时进行分析总结,确保全省项目工作完成质量。
(五)督导检查
为了解2010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执行进展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估项目执行质量,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全省地方病项目工作顺利实施,2011年4月17—28日省卫生厅组成地方病防治项目督导组,对长治市、朔州市、运城市、晋城市和吕梁市5个市6个县(市、区)的地方病防治项目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组了解了各地项目执行情况、工作质量和项目进展;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督导工作结束后集中向各市反馈了督导结果,对项目工作的完成起到了推动作用。
(六)项目经费落实及使用
2010年度山西省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资金为430万元,其中饮水型氟中毒防治项目经费16万元,饮水型砷中毒防治项目经费14万元,大骨节病防治项目经费5万元,克山病防治11万元,碘缺乏病防治119万元,地方病防治能力建设80万元,人员培训33万元,健康教育94万元,规划考核评估40万元,督导检查18万元。2010年10月,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卫生厅印发了《关于下达2010年中央补助地方病项目资金的通知》,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项目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截至2011年3月底各项目承担单位的中央补助经费基本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