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组织实施

一、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管理

为做好2011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山西省地方病防治项目工作,省卫生厅、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联合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全省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省地病所成立专业技术指导小组,制定了《2011年度山西省地方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承担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各项目市、县均成立了由政府领导为组长,包括卫生、盐业、财政、教育等多部门的领导小组,统一管理项目工作;承担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依照山西省项目实施方案,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保证了项目工作的开展和实施。

(二)项目启动与人员培训

受省卫生厅地病处委托,省地病所于2011年8月15—17日,组织召开全省2011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启动暨技术培训会议。全省11个市地病办主任、市疾控中心分管主任及地病科科长、各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共计80余人参加。培训内容包括:克山病监测、碘缺乏病监测、大骨节病监测、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监测、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监测以及健康教育项目实施方案,并就项目工作的技术要点做了重点强调。

(三)质量控制

1.现场工作

为保证全省项目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针对项目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省项目领导小组与各项目承担单位签订了项目工作目标责任书;在全省项目技术培训会上,省地病所业务人员结合历年来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今年项目工作中的一些新要求、项目相关知识、技术实施细则对学员们进行了针对性的培训,并进行了笔试考核;同时,在项目工作执行过程中,对项目市、县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指导;省地病所专业人员赴现场实地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大骨节病项目县方山县和夏县专业人员技术力量薄弱,省地病所专业人员协助其开展相关工作;健康教育项目宣教资料由健康教育项目承担单位统一印发。(https://www.daowen.com)

2.数据录入

各项目承担单位数据录入上报后,省地病所对其进行审核、规范、纠错、清洁并及时进行分析总结,确保全省项目工作完成质量。

(四)项目督导

2011年11月21—25日,省地方病项目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分两组对长治市地病所、吕梁市疾控中心和洪洞县、蒲县、临猗县、天镇县、阳高县和山阴县的项目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主要内容分三个方面: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资金的落实及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计划的制定,监测工作的开展和实验室工作。通过了解各地项目执行情况、工作质量和项目进度,督导组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督导工作结束后集中向各市反馈了督导结果,对项目工作的完成起到了推动作用,保证了项目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五)项目经费落实及使用

2011年度中央补助山西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资金为397万元,按照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下达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晋财社〔2011〕146号)文件精神,下拨至省地病所防治经费145.5万元(含地方病能力建设经费60万元),下拨各项目市、县防治经费251.5万元。

各级项目执行单位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审批手续并进行专账管理,做到合理使用项目经费,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