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组织管理

为做好2012年度医改山西省地方病防治项目工作,省卫生厅、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联合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全省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省地病所成立专业技术指导小组,制定了《2012年度山西省地方病防治项目技术方案》,承担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各项目市、县均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统一管理项目工作;承担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依照山西省项目实施方案,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保证了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施。

(二)项目启动与人员培训

2012年9月21—23日,省卫生厅疾控处组织召开全省2012年地方病防治项目启动暨培训会议,安排部署了项目工作任务,省项目领导小组与各项目承担单位签订了项目工作目标责任书。10月8—10日,省地病所组织召开全省2012年度地方病防治项目实施技术培训会,省地病所专业人员分别就各个子项目技术方案进行了讲解培训。

(三)质量控制

1.现场工作

为保证全省项目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针对项目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在全省项目技术培训会上,省地病所业务人员结合历年来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今年项目工作中的一些新要求、项目相关知识、技术实施细则对学员们进行了针对性的培训,并进行笔试考核;同时,在项目工作执行过程中,对项目市、县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在18个大骨节病考核验收自查县,省地病所专业人员协助13个县开展相关工作。(https://www.daowen.com)

2.数据录入

各项目承担单位数据录入上报后,省地病所对其进行审核、规范、纠错、清洁并及时进行分析总结,确保全省项目工作完成质量。

(四)项目督导

2012年11月26—30日,省卫生厅组织开展对6个市12个县的地方病防治项目督导检查工作,督导组在督导过程中对发现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有力保障了项目工作进度和完成质量。

(五)项目经费落实及使用

按照《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厅关于下达2012年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通知》(晋财〔2012〕296号)文件精神,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山西省医改地方病防治专项资金535万元,主要用于地方病监测、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考核验收试点工作、大骨节病考核验收自查、全省地方病防治人员岗位培训、各级地方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下拨至省地病所防治经费131万元,下拨各项目市、县防治经费404万元。

各级项目执行单位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审批手续并进行专账管理,做到合理使用项目经费,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