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防治工作建议

三、防治 工作建议

(一)碘缺乏病及高碘防控工作

2016年合格碘盐食用率≤90%的县数(33个)较2015年(27个)有增加。40个碘缺乏病监测县儿童碘营养均在适宜以上,但存在12个孕妇碘营养不足的县。说明在食用同一标准浓度的碘盐的情况下,儿童尿碘中位数要大于孕妇尿碘中位数,加之孕妇尿碘适宜区间下限要高于儿童,因此若儿童碘营养接近适宜区间的下限,则孕妇碘营养不足的可能性很大。今后,为保护孕妇等重点人群,依然要在孕妇碘营养不足的地区加大盐业市场规范整顿力度,同时要加强孕妇尿碘中位数在100~150μg/L之间的安全性研究。高碘防控方面,水碘值与人群碘营养基本一致,但与儿童甲肿率存在不一致的地方,提示碘的价态可能是影响病情的因素之一。今后在碘缺乏病和高碘防控的工作重点是以确保不同人群碘营养适宜为根本目的,进一步落实“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补碘”防控策略。

(二)饮水型氟砷中毒防治工作

饮水型氟砷中毒防治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监测中发现病区改水工程存在报废或水氟超标的问题,且水氟超标村的儿童氟斑牙患病率要高于水氟达标村,另外在“十二五”终期考评中也发现有未改水或改水后不能有效使用的情况存在。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必须加强“政府组织、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全面查清饮水型氟砷超标地区改水及使用现状,逐村细化分析有关问题,并以问题为导向,实施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因村施策。今后的工作重点是更加全面、精准、有效地落实防控措施,解决部分病区改水工程报废、改水后超标或不能有效使用等瓶颈问题。

(三)大骨节病、克山病防治工作

大骨节病和克山病均为原因未明的地方病;均分布在相对闭塞落后的地区;均在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病情得到了有效控制甚至消除。“十二五”考评结果显示山西省的大骨节病以村为单位达到了消除水平,克山病以乡为单位达到了消除水平,本年度监测结果也支持目前处于持续消除状态。今后的工作重点是持续加强大骨节病、克山病病区病情监测,谨防其死灰复燃,并且加强历史遗留患者的救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