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是解决水事纠纷重要的体制保障
流域水资源是有机整体,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之间的开发利用相互影响,对水的问题必须统筹考虑、全面安排。在水资源开发中只顾一点不计其余,各自为政、自行其是,必然会引发水事纠纷。过去漳河上游没有实现河道的统一管理,缺乏公平公正的规则,沿漳两岸村庄从各自利益出发引水和造地,往往损害对方的利益、引发争水争地的纠纷。实施河道统一规划和统一管理后,统一划定了治导线,规范了河道治理工程的建设,防止了争地纠纷;建设分水工程,实施统一管理调度,有效地控制了无序引水;2001年成功调水和今年再次调水,实现了上下游、左右岸的“双赢”。解决漳河水事矛盾的实践说明:只有实行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统筹考虑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合理规划和配置水资源,才能有效地防止水事纠纷。(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