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点带面,循序渐进
临沂在发展民营水利的过程中,采取先试点后推广,按照由小及大,先易后难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主要进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1997年3月市政府出台《关于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开展了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使小型水利工程走上了“民建、民有、民营”的路子。第二个阶段以临沂市政府今年出台的《关于大力发展民营水利的意见》为标志,全面推广民营水利。这一阶段和民营水利发展的初期相比,有四个方面的突破。一是在民营水利范围和种类上,突破了工程级别和类别,不分大型、中型、小型,不分水利、水保、水电、水产,只要符合规划,经同级政府批准后,都可以民建、民有、民营;二是突破了集体与个体的区别,把民营水利纳入总体规划,给予计划列编,资金扶持,施工指导,检查验收等;三是突破了主体身份,投资建设的主体,从农民扩大到社会各界;四是突破了“两工”的使用方向,在尚未取消“两工”的情况下,用于民营水利的“两工”可以抵顶个人承担的“两工”。(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