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论
(1)水利部水文局对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十分重视,正在组织《地下水资源数据库》试点和《地下水动态监视与分析预测系统》研发工作,对《地下水监测规范》也做了进一步修编。
(2)松辽流域地下水监测工作开展较早,各省(自治区)已将地下水监测管理工作纳入正常工作范围,并积极开展了相关工作。
1)吉林省无论是地下水监测井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分布情况都是本流域较好的,不仅把已有的资料系列入库完毕,还分别做出了东布山丘区、中西部平原区、国家重点监测井和地下水通报监测井的1∶50万分布图。在国家级重点监测井的布设上,既考虑到面上分布,又考虑到漏斗情况。国家级重点监测井总数为120眼,其中,现状井112眼,规划井只有8眼。
2)辽宁省地下水监测井的数量偏少,已经完成资料系列的入库工作。在国家级重点监测井的布设上,既考虑到面上分布,又考虑到漏斗(漏斗井布设40眼)和海侵(海侵井布设42眼)情况。国家级重点监测井总数为127眼,其中,现状井29眼,规划井达98眼。(https://www.daowen.com)
3)黑龙江省松嫩平原的南部、穆棱兴凯和逊河平原地下水监测井数量偏少,地下水监测资料系列没有全部入库。在国家级重点监测井的布设上,考虑到面上分布和漏斗情况(漏斗井布设43眼)。国家级重点监测井总数为180眼,其中,现状井39眼,规划井达141眼。完成了《黑龙江省地下水监测规划报告》。
4)内蒙古自治区缺少呼伦贝尔盟(呼伦贝尔高平原)的监测井资料,现有的资料系列没有全部入库。国家级重点监测井总数为65眼,其中,现状井43眼,规划井22眼。
另外,吉林省和辽宁省现有的地下水资源数据库是按照水利部资料整编要求建立的,其数据库水平只限于简单查询和输出等方面。目前,各省都在准备地下水资源数据库的建设,等待着统一的标准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