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于促进广大山区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有利于促进广大山区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小流域治理大户的发展,对山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直接体现在两个方面。

1.带动了山区农业的产业化

农业产业化是农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我国已经加入WTO,农产品面临着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实现农业产业化的任务更加紧迫。然而,我省广大山区受客观条件的制约,农业的生产经营与产业化的要求有很大的距离,如果仅靠自身的努力,农业产业化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小流域治理开发大户的发展特别是原来从事工商业的大户的介入,在为山区农业开发注入大量资金的同时,也带来了强烈的市场经济意识和先进的组织管理经验。就大户自身的发展方向看,他们首先进行农、林、牧综合开发,同时利用自己掌握的市场信息,以利益为纽带,为当地农民提供产、供、销服务,力求在一定区域内形成贸、工、农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格局,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我们这次调查接触到的小流域治理开发大户,多数与当地农民订有农产品购销合同,并为农民的生产提供技术服务。近年来,我省一些市、地看到了小流域治理开发大户的发展在带动山区农业产业化方面潜在的巨大效益,把小流域治理开发大户称为庄园经济户并大力支持其发展。如临汾市提出要通过庄园经济的发展,在经济总量上再造一个临汾农业。(https://www.daowen.com)

2.直接增加了所在区域内农民和农村集体的经济收入

小流域治理开发大户带给农民的直接经济收入主要是用工支付给农民的报酬和收购农产品支付给农民的货款。大户在治理开发中都要雇用当地农民,特别是原从事工商业的大户,主要靠雇用农民治理开发。据调查,治理开发面积在1000亩左右的大户,常年雇用的劳力平均在10人左右,每人每月工资300元左右;春秋农忙时节雇用的劳力达到数十人甚至上百人,每人每日的工资一般在15~20元之间。这样的收入水平在山区农民中是比较高的。大户收购农民的农产品带给农民的收入一般也高于普通山区农民种植农作物的水平,同时还解决了农产品的卖难问题。大户带给农村集体的收入,主要是为取得小流域使用而支付的承包费、购荒款以及租用农民土地后交的提留款,其绝对额虽然不是很大,但在集体经济薄弱的山区农村,也是农村集体正常开展工作的重要经济支持。

此外,在小流域治理开发大户的发展过程中,通过大户与农民签订购销合同、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以及其他多方面的交流,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的商品生产意识、科技知识水平及其综合素质,为广大山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