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农村供水法制与规范建设,加强政府统一领导
加强农村供水法制建设,建立完善的农村供水管理法制体系,将农村供水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是农村供水事业发展的有力保障。目前我省农村供水法规不够完善,影响了农村供水事业的全面发展。按照农村供水事业发展的要求,首先要完善农村供水的法制体系,进一步明确农村供水的责任主体与行政监督主体,明确农村水厂水源保护、水厂设施保护与管理的基本要求,对水厂定价、收费、用地和日常管理作出相应的规定,保障供水事业的顺利发展;其次要加强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的制定,明确农村水厂的建设标准与相应的管理程序,明确水源保护、运行管理的具体标准,从技术管理上保证供水事业的发展。(https://www.daowen.com)
建立政府领导下的,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机制,是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成功的保障。城乡供水工作涉及部门,政策性较强,只有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协同作战才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