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症状和体征
(一)隐匿型
主要表现为隐匿型间质性肝炎,患者健康和劳动力未受影响,一般可终身无显著的临床表现,少数可有轻度肝或脾大,但肝功能正常,常于体检或因其他疾病就医时发现,但可因重复感染、饮酒、营养失调、感染肝炎病毒而出现明显症状与体征。
(二)普通型
主要为慢性血吸虫性肉芽肿肝炎和结肠炎,两者可同时出现,亦可仅以一种表现为主。最常见症状为慢性腹泻。症状呈间歇性出现,轻症患者每日2~3次稀便,粪内偶带有少量血丝和黏液,重症患者可有腹痛,伴有里急后重,脓血黏液便,颇似菌痢。腹泻、黏液血便常于劳累、受凉或饮食不当出现或加重,休息时减轻或消失。患者一般情况尚好,能从事体力劳动,或仅感乏力,食欲减退,轻微劳动耐力下降。病程长者可出现不完全性肠梗阻、贫血、消瘦、劳动耐力下降等。此类患者如不积极治疗或受重复感染,可发展为晚期血吸虫病。
慢性血吸虫病患者一般肝大先于脾大,肝左叶较右叶大明显,肝表面尚光滑,质地中等,无压痛。随着病情进展,而出现脾大,一般在肋缘下2~3 cm,无脾功能亢进及门脉高压征象。一部分慢性血吸虫病患者,有时左下腹可触及似条索状物的结肠,或在下腹部摸到质硬而又固定的大小不同的包块,此系虫卵沉积在大网膜、肠系膜及腹膜后淋巴结所形成的纤维性肉芽肿。
体健的部分慢性血吸虫病人,可因症状程度较轻,又非典型,容易被病人忽视,与隐匿型血吸虫病难以区别。
(三)异位血吸虫病
日本血吸虫通常寄生于门静脉系统。凡在人体门静脉系统以外的组织器官内由虫卵引起的组织损害,称为血吸虫病异位损害,如有虫体寄生则称为血吸虫病异位寄生,两者统称为异位血吸虫病。人体常见的异位损害主要在脑和肺,罕见的异位损害可见于胃、阑尾、皮肤、甲状腺、心包、肾等。异位血吸虫病的症状和体征随着虫卵或成虫“寄居”部位的不同,以及“寄生物”的数量差异,呈现出广泛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异位血吸虫病多发生于大量尾蚴感染的急性期,少量发生于慢性或晚期患者。(https://www.daowen.com)
1.脑型血吸虫病 临床表现分为急性期和慢性期。
(1)急性期:表现为脑膜脑炎症状,如头痛、嗜睡、意识障碍、昏迷、痉挛、偏瘫和视力模糊等。检查可见膝反射亢进、锥体束征及脑膜刺激征阳性,脑脊液细胞数可增加。此外,有高热、肝区痛及周围血液嗜酸粒细胞增高等急性症状。
(2)慢性期:根据临床表现可分为癫痫型、脑瘤型、脑卒中型和脊髓压迫症型。除脊髓压迫症型外,其余各型临床症状、体征可混合存在。癫痫型占脑型血吸虫病的50%~67%,可表现为不同类型的癫痫,抽搐从面部开始逐渐累及上肢,继而出现神志不清、全身抽搐、面色青紫、口吐泡沫、小便失禁等。脑瘤型占脑型血吸虫病的18%~35%。表现为头痛、呕吐、视乳头水肿等颅内压增高症状,常伴有明显神经定位体征,如偏瘫、不同程度的语言障碍、锥体束征、共济失调等,与脑肿瘤相似。脑卒中型系血吸虫虫卵栓塞脑血管引起脑栓塞而呈卒中样发作,此型较为少见,占脑型血吸虫病的0.8%~3%。发病急骤,突然昏迷、偏瘫、失语等。日本血吸虫病引起的脊髓异位损害并不多见,而埃及和曼氏血吸虫病脊髓的异位损害却比脑部为多,这可能与成虫主要寄生部位有关。脑型血吸虫病的诊断较为困难,诊断主要依据有血吸虫感染的证据,上述中枢神经系症状、体征在感染血吸虫病后的表现,经抗血吸虫化疗后消失或减轻。脑脊液浓缩后用作免疫性试验寻找特异性抗体,如出现阳性反应,有助于诊断。
2.肺型血吸虫病 主要表现为咳嗽,以干咳为主,痰少,呈白色泡沫状,偶可带血。曼氏血吸虫病虫卵肉芽肿肺部损害多见,且易引起肺源性心脏病。诊断需排除肺部其他病变引起的肺源性心脏病而有血吸虫感染的证据。日本血吸虫病肺源性心脏病甚为罕见,虽已有一些报道,但往往很难排除慢性支气管炎所致肺源性心脏病。
3.胃及阑尾型血吸虫病 胃及阑尾血吸虫病在临床上有一定特殊性,且非常少见,易造成误诊。
胃型血吸虫病常因幽门梗阻误诊为“胃癌”手术治疗,但经病理活检证明是胃型血吸虫病。一般认为,胃型血吸虫病变主要由门静脉系统压力的增加,虫卵逆流沉积于胃幽门静脉或胃左静脉的起始端,形成胃壁虫卵肉芽肿。此外,亦因成虫寄生于胃幽门静脉产卵所致。其临床表现无特殊,可有上腹痛、闷胀、反酸、暖气、食欲减退等。服制酸解痉药不易奏效。若作纤维胃镜取组织活检,发现虫卵肉芽肿即可确诊,否则难以确诊。一旦发生并发症,如胃出血、胃穿孔、幽门梗阻与癌变,或溃疡久治不愈,往往进行外科手术治疗及病理检查,始获诊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对血吸虫病死亡病例尸体解剖发现,绝大部分阑尾均有血吸虫虫卵沉着,但临床上表现急性阑尾炎者相对少见。理论上讲,虫卵肉芽肿及其纤维化使阑尾腔狭窄,血液循环障碍,阑尾正常活动受到影响,易导致粪便滞留及梗阻,为阑尾炎创造了条件。但阑尾血吸虫病不一定发生急性阑尾炎,一般较多引起慢性阑尾炎。一旦发生急性病变,病情常较为严重,阑尾脓肿与阑尾穿孔并发症出现率较高,应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