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内容和方法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二、监测内容和方法

(一)螺情监测

1.现有及历史有螺环境监测

(1)人、畜活动频繁的现有钉螺分布环境,每年应至少查螺1次;人、畜不常到、环境偏僻的现有钉螺分布环境每年至少调查1/3面积,原则上3年轮查1次。

(2)孳生环境未改造或部分改造但仍适宜钉螺孳生的历史有螺环境,如近2年内未查出钉螺,每年应查螺1次;3~9年内未查出钉螺,每3年应轮查1次;10年及以上未查出钉螺,每5年应轮查1次。

(3)孳生环境彻底改造且经过调查评估确认已不适宜钉螺孳生的历史有螺环境,可不定期进行监测查螺。

2.钉螺输入及扩散监测

(1)与有螺水系相连或与现有钉螺分布环境毗邻的环境,从有钉螺分布地区引进植物、水生物的环境,以及洪水淹没区等可疑环境,每年应调查1次。(https://www.daowen.com)

(2)对与血吸虫病流行区毗邻和/或有水系密切沟通、养殖来自有螺地区的水生动植物、来自有螺地区的船泊停靠的码头、船坞等环境,应开展钉螺扩散调查、可疑携带钉螺的载体(包括水体漂浮物、船只及水生动植物等介质)携带钉螺的监测,钉螺监测至少每3年1次。

(二)传染源监测

1.病情或螺情有所反复的传播阻断村或近5年达到传播阻断的有螺村 每年在传播季节结束后1个月对本地居民先用询检方法过筛,有疫水或可疑水体接触史的人群采用免疫学方法筛查,阳性者采取病原学方法(尼龙绢袋集卵孵化法、改良加藤厚涂片法平行进行)查病1次。对本地的家畜采用孵化法开展血吸虫感染情况调查。

2.已达到传播阻断5年以上的有螺村以及达到传播阻断的无螺村 每3年对本地6岁以上常住居民通过询检方法过筛,有疫水或可疑水体接触史的人群采用免疫学方法筛查,阳性者采取病原学方法(尼龙绢袋集卵孵化法、改良加藤厚涂片法平行进行)查病1次。同时,对本地的家畜采用孵化法开展血吸虫感染情况调查。

3.已达传播阻断和消除的县 每年对出入疫区的流动人口中有疫水或可疑水体接触史的人群、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的临床诊断病例、疑似血吸虫病例和不明原因发热病人开展血吸虫病查病工作。对从疫区购进的牛、羊等家畜进行登记造册,并进行血吸虫感染情况调查。

↑上一章 ↓下一章
关注公众号获取验证码
复制内容需要验证码(7.99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