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理不孝形为取成效
针对当前农村存在的不让父母居住、不管父母吃穿、歧视辱骂老人、虐待遗弃老人等现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依法治理不孝行为推进法治扶贫专项行动。通过深入的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良好的社会风尚正逐步形成。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万安县关于依法治理不孝行为推进法治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二是由该县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扶贫办、民政局等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治理不孝行为推进法治扶贫工作的通告》,在县广播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播出,并印制2000余份在全县各乡镇场、行政村公共场所和人口密集处张贴。同时,该各部门通过微信公众号、朋友圈、微博等新媒体发布《通告》和在线普法宣传教育。该县法院创新宣传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和正面典型宣传活动。共利用贫困村专项普法宣传5次,在官方网站、微博推送治理不孝行为宣传资料20余篇,微信公众号推出涉及不孝治理专项宣传2期,播出广播电视2期,发放宣传资料、制作DVD 1000余份;县司法局组织各基层司法所联合乡镇综治办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印发宣传单2000余份,编印《治理不孝行为法律知识读本》1000余册,开展法治宣传下乡活动20场次;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积极在办公楼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治理不孝法律法规,圩镇悬挂了至少2-3条敬老孝老宣传横幅,各行政村也广泛张贴10~15条标语,依法治理不孝行为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持续浓厚。三是全面调查,积极教育引导。县公安局在接到不孝行为摸底案例后,立即组织各地派出所民警集中两个星期时间,与乡村干部一起,对交办的案例全部上门调查核实,对调查属实的不孝对象进行“一对一”思想劝导和法制法规教育,对不支持、不配合、不赡养老人的依法进行训诫,扭转其错误思想和行为。目前已完成调查核实27例,其中教育引导28人,训诫5人,电视曝光1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四是主动对接,优化法律服务。该县委政法委下发《关于梳理拟提起法律诉讼的不孝行为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对本辖区经多次教育引导、训诫仍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不孝行为,老人有诉讼愿望的,梳理出1~2户上报县委政法委,并引导其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乡村组织委派人员作为其代理人与其一起参加诉讼。目前,该县委政法委将乡镇梳理上报的10例拟提起法律诉讼的不孝行为向法院作了交办。县法院对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诉前调解)、优先判决,对已生效的法律文书优先执行。老人未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在免交诉讼费的同时,上门立案,设立巡回法庭上门审理。目前,共上门立案4件、上门审理4件、上门诉前调解17件,提供专项法律帮扶20余次。该县司法局组织律师、法援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志愿者等58名法律服务者积极跟进,为全县开展打击、治理不孝行为,推进法治扶贫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参与调解赡养纠纷30起,为困难群体(贫困户)提供法律援助20起,受理不孝行为应诉案件2起,代书家庭赡养协议100余份,为依法治理不孝行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