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体系初步形成
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将老龄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有效措施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工作机构,适时调整充实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委员会由县人民政府分管民政的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县级机关24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增强工作合力。适时召开工作会议,定期不定期听取老龄工作汇报,专题研究解决老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调老龄工作经费,把老龄事业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养老服务工作有序开展。(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