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养老的支持政策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对非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养老的支持政策

1.对非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

第一,扩大失能护理补贴对象范围。对非经济困难的重度失能及以上的老年人也应该由政府给予适当失能补贴。建议先将失能补贴对象从经济困难家庭扩展到中等收入家庭的重度失能老年人;经过若干年后,视政府财力再把所有失能老年人纳入失能补贴发放对象。最近,国家已修订出台个人所得税法,把家有老年人需赡养作为个税扣除项目,这很好。我们认为,还可以考虑在个人所得税扣除时把有重度失能老年人这种情况考虑进去。

第二,由财政出资、民政部门实施,建立长者护理免费培训制度,对照料护理失能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亲友、保姆进行免费培训,使他们掌握照料护理失能老年人的知识、技能,提高其照料护理能力。

第三,推行重度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料人员的“喘息”制度。由政府出资、由专门护理人员上门短期替换失能老年人的照料护理者,让家庭的照料护理者得到短期休息。

第四,抓紧建立健全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可以考虑采取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混合模式”,即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规划、收费和监督,而把资金的运营管理和保险给付交由保险公司负责。加大对保险行业进军养老服务领域的扶持力度,鼓励养老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投资责任保险,让保险公司为老年人承担责任保险,分担养老机构在失能老年人照护时所承受的风险。在筹资渠道上,以基本医保基金划转、财政补助、个人缴费为主要资金来源,还可以引入彩票公益金参与筹资。在待遇支付上,将医疗照护费用纳入支付范围。对机构照护、居家照护等设置不同的支付方式或支付标准。机构照护一般实行按床日定额包干,超支不补。居家照护分为按小时支付、按服务包支付、按日限额支付和按月定额支付,根据照护等级不同确定上门次数、服务时长以及服务项目。

第五,加快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居家养老服务统一打包,交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或运营,实现区域内的社区养老服务统一标准、统一运营。打造20分钟居家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圈。优先支持发展社区嵌入式中小型养老机构,支持建设社区嵌入式的“示范性长者照护之家”,重点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临时或短期托养照护服务。(https://www.daowen.com)

2.对非经济困难生活自理老年人

第一,建议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省老龄办公室出台专门文件,首先解决城乡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的运作资金问题,建议把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包括“幸福院”)的运营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要求珠三角地区以县(市、区)财政为主、地级以上市财政为辅,自行解决资金;粤东西北地区则由省财政安排部分资金,县(市、区)和地级市财政各承担一部分。针对目前各地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重建设、轻管理、浪费有限财政(包括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现象,减少设施建设资金投入,通过项目管理方式把资金集中用于资助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开放使用和社区老年人协会开展自助、互助服务方面,使城乡老年人能实实在在受惠。并明确规定由社区老年人协会来管理,使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社区老年人协会真正发挥作用,助力老年人自助和互助服务。

第二,大力发展老年人就业、老年人社会参与以及举办老年大学、老年人课堂、老年人文娱体育事业等,不断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让老年人共享新时代全面小康社会的成果。

第三,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在政府主导下,建立健全与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相适应的,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鼓励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支持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院、康复院、医务室等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全面推行家庭医生与辖区失能老年人签约服务,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康复照护、健康管理等服务。倡导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医院为社区失能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建立巡诊制度。

第四,探索智慧照护服务。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网络资源和遥感、计算机、大数据处理等IT技术,利用云服务、APP等设备和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搜集整理养老、医疗、照护、养老产品、养老服务、养老研究等资源,将失能老年人与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提供者连接起来,为失能老年人提供信息管理服务、一般呼叫服务、紧急呼叫服务、智能派单、志愿服务、远程医疗、老年产品购买等服务,实现照护服务实时、快捷、高效、低成本。

(作者单位:广东省老龄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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