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颐养之家”——农村养老服务的有益尝试(新余市做法)
笔者深入到颐养之家站点,与老人们近距离交谈,了解第一手资料,并听取了基层各级党组织推进颐养之家建设情况的介绍。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有了共识,行动是关键。”——新余市分管副市长林愚
形成共识,高位推动。2016年12月,新余市委市政府将颐养之家建设列入2017年重点民生工程。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农村推行“党建+颐养之家”工作的指导意见》(余办字〔2016〕65号),并在实践中逐步建立了一整套保障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市委书记蒋斌亲自参加全市“党建+颐养之家”工作现场推进会并做出重要部署,市常委会多次研究颐养之家推进工作,市四套班子领导深入基层调研并解决实际问题。县(区)、乡镇、村三级党组织书记亲自挂帅,挂图作战,全力推进。建立了县区党委、政府负总责,市、县两级组织、民政部门牵头抓总,财政、人社、卫计、市场监管、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部门和社会团体共同参与,全力推进颐养之家建设的运行机制。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周周报进度、月月有通报,并纳入县、乡、村民生工程绩效考核和基层党建工作的内容。(https://www.daowen.com)
多元筹措,强力保障。采取“政府补助、村级配套、老人自缴、社会捐赠、自我发展”的办法,积极拓宽资金来源,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保障颐养之家建设和运营。建设经费以财政投入为主,按照每个村一次性投入10万元标准,由市、县、乡三级财政按4∶4∶2比例分担,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助。运行经费以老人“自养”为主,按照每人每月350元标准,老人自缴200元,市、县两级财政各补贴50元,乡、村两级自筹50元。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奉献爱心捐款捐物。2017年,全市财政安排建设经费4090万元。全市各级机关干部捐款450余万元,以乡镇商会为主体的本土民营企业家捐款2000余万元。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既减轻了政府的财政压力,也让基层办得起、老人负担得起,实现了颐养之家可持续运行。
因地制宜,求真务实。新余农村颐养之家建设坚持因地因人制宜,量力而行,不搞贪大求全,不搞政绩工程,实现节俭办家、科学发展的目标。选址布点坚持就近就便。根据老人数量分布、村庄布局等实际情况,摸索出了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管理服务办法。辖区范围广的行政村,在老人相对集中的自然村建设集中供养点,另设若干小型活动点,采取“1+N”、“一个厨房管一个村”、送餐到户等方式,延伸颐养之家服务触角。对地处山区、交通不便和地广人稀的行政村,实行“吃住一体”模式,尽量满足老人的养老需求。场所建设注重资源整合。按照“有公房不租房,能租房不建房”的原则,以整合现有房产资源为主,鼓励优先利用闲置村级活动场所、小学校舍等集体房屋进行改扩建。无集体房屋的,动员爱心人士无偿捐赠或租赁、借用村民闲置住房进行改造修缮。全市90%以上的颐养之家均是通过改扩建闲置场所(住房)建设的,只有极少数经济条件较好的村采取了新建模式。既符合农村的实际,又减少了投入,实现可持续。
规范管理,优化服务。立足把颐养之家作为民生项目包装打造,标准化实施、制度化管理,建立健全了一整套涵盖资金、管理、服务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使颐养之家成为农村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明确“入家”条件。在供养对象和条件上,原则上接收年满73周岁、身体状况正常、生活能够自理的农村留守、独居及困难老人。同时坚持从实际出发,允许各地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和颐养之家接纳能力,小于73岁的老人及农村留守儿童采取差异化缴费方式。选好当家掌柜。颐养之家建设和运行的初期,注重发挥村党组织管理主体责任,由村组干部全程负责;走上轨道后,注重从“入家”老人中挑选群众认可、有威望、热心公益、身体条件允许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组成理事会,担任“家长”,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优化服务管理。明确了颐养之家标准、入“家”老人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在用餐安排上,本着营养清淡、荤素搭配原则,早餐有鸡蛋,中晚餐一荤一素一汤;在人员管理上,与老人及子女签订入“家”协议,建立老人花名册、信息卡、健康档案等管理资料;在财务管理上,做到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定期公开;在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上,明确配食操作规范,严把食品质量关,有条件的颐养之家还配备消毒柜,每天餐具消毒、食品留样;在精神慰藉上,为每个颐养之家配备电视机、棋牌桌等休闲娱乐设施,有的地方还配置了戏曲播放器。部分颐养之家还建立“亲情微信群”,安装“亲情千里眼”,设立“亲情聊天室”,让老人能够与远在他乡的子女随时“面对面”聊天。同时,还积极组织有文艺特长的村民以及志愿者、剧团到颐养之家开展文艺表演等志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