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赡养协议书”让老年人宽心度过晚年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家庭赡养协议书”让老年人宽心度过晚年

巩固增强家庭养老服务功能当前仍然是完成大部分养老服务任务的基础途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老年人的赡养人为有赡养关系的亲属。针对高龄、特困、“五保”、空巢及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养老服务,是目前农村养老服务的重点,但这部分群众只占到老年群体的小部分,绝大多数老年人仍然是选择在家庭养老,即自我赡养服务或依赖子女养老服务。但是在现代市场经济冲击下,农村传统的家庭孝道伦理观念有所淡薄,多子女家庭赡养扯皮多,子女主动赡养的少。针对这种情况,武平县在村级推广“家庭赡养协议书”的签订工作,全面组织每家每户进行“家庭赡养协议书”签订,每份家庭赡养协议书明确规定赡养人对被赡养人关于生活照料、疾病医护、经济供养、农田耕作、精神慰藉、财产监护、寿寝安葬等10多项赡养义务进行具体明确,由赡养人和被赡养人双方签字,并由村“两委”或者村老年协会、村居家养老服务站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见证,真正把关爱老人的理念真正转变成生活实践,有效维护老年人的各项合法权益,消除老年人生活忧虑,促使老年人宽心、愉快安度晚年。武平县已签订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16300余份。(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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