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现有养老机构平均收费标准及投资收益评估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七、马鞍山市现有养老机构平均收费标准及投资收益评估

目前我市共有各类养老床位19981张,其中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有6107张,占总床位数的30.56%;护理型床位4215张,占总床位数的30.9%。全市农村敬老院养老床位共有6574张,其中已使用2959张,使用率为45%,共有29家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已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占总数的69%。

据市老龄办统计,除公办托底型养老机构外,我市社会化运营的养老机构基本收费标准(平均)为:自理1700元/床·月,介助(轻度失能)2200元/床·月,介护(中度或重度)2700元/床·月。(https://www.daowen.com)

收益空间。不考虑固定资产投资成本,养老机构的月固定支出大约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①伙食费500元/人;②水电费50元/人;③护理员工资,按人均月3000元测算,自理老人按1∶8的护理比例,介助老人按1∶3的护理比例,介护老人按1∶1.5的护理比例,入住老人月人均支付护理费分别为375元、1000元、2000元。对应的收益空间分别为:自理775元/人·月,介助650元/人·月,介护150元/人·月。加上政府给予的运营补贴,自理775+200=975元/月·人,介助650+300=950元/人·月,介护150+600=750元/人·月,这样,每张床位每月的平均收益空间约为890元,一年约为10680元/人。若考虑投资成本,对应的收益空间将大为收窄,按每张床位10万元的基本造价,每年2%的折旧2000元/床,对应的收益为8680元/年·床,考虑到我市养老机构的平均入住率,按60%测算,每张床位的实际收益约为5200元,这还不包括老人杂支和院所的杂工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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