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项扶持、政府兜底
农村基层财政筹资能力有限,省、市政府需要加大对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的支持力度,以促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农村养老服务费用应由省与市、县政府共同承担,建立基本养老服务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平衡地方财政支付压力。建立养老服务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明确财政投入的重点,聚焦于养老服务的薄弱方面,重点解决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以及兜底性养老服务支出。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应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切实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开放政策成果。(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