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问题与对策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存在问题与对策

1.存在问题:医疗机构支持养老服务财力短缺

相应对策:政府牵头出台配套政策

由于养老不属于医疗诊疗项目,老年人住院受医保报销金额和住院时间的限制,综合医院对老年人开展医护服务的同时,增设养护服务,必定会遇到一定的财政困难。医养结合是一个全新的工作领域,医养结合机构应不只属于公共卫生,也有社会福利的性质。因此,需要政府牵头,开展深入细致的调研,并制定相关整体规划和工作方案,如出台《医养结合医院补偿办法》,给予医养结合医院财政上的投入和运转上的补助。申请补偿的医院提供的护理项目细则、治疗项目细则,允许医院提供这些项目外的有偿服务,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在结算上,明确老年人入住的补偿标准和入住期间医和养费用分摊及报销结算问题。政府财政支持医养结合,有效提高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的保障,同时减轻了家庭、医院、社会的额外负担,是一项民生工程。

2.存在问题:“医”与“养”的边界不清

相应对策:通过试点探索、严格审核资质医疗和照护的服务内容和承保及给付范畴非常接近,但因为两者的给付渠道自负额不一致(医疗服务低于护理服务),因此,如果两者边界不清,会导致医疗资源的误用和住院人数的上升。通过试点探索针对老年病、慢性病以及临终关怀的医疗护理服务机构,可以在发挥医疗机构专业技术和人才优势的同时,拓展护理服务领域。在养老机构方面,政府或相关组织严格审核其资质,符合条件的,允许功能定位从日间照料到医养结合的转变。

3.存在问题:护理床位和专业人才紧缺

相应对策:大力发展基层医院康复和老年护理专业

医养结合规划布局不完善,医养资源整合度不高,反映在护理床位和专业人才紧缺问题上,大大限制了养老机构的覆盖范围和服务质量。要鼓励支持各基层医院转型为老年护理院,重点加强护理型养老床位建设,提高失能、半失能护理床位比重,将长期照护与临床相结合,使老年人一旦发病,能得到及时、专业的服务,提升护理质量。培养和引进康复和老年护理专业人才,盘活剩余病床,开设相关养老病区,配套医养结合事业发展。(https://www.daowen.com)

4.存在问题:居家养老依然是主流养老模式

相应对策:完善居家养老中的医护服务

上海爱照护创始人兼CEO、爱照护老年人公益发展中心理事长丁勇认为,未来的养老服务会比较多地发生在老人熟悉的地方、老人的家中;只要身体状况没有下降到完全不能自理,都不应该鼓励老人离家养老。丁勇的观点与国内外养老模式调研结果相符。日本老龄化程度是全世界最高的,据日本厚生劳动省2012年7月的调查数据显示,日本居家养老占了96%,社区养老只是1.08%,机构养老2.92%;我国台湾的老龄化也比大陆高,养老服务也比大陆做得好,据台湾卫生福利部2013年12月的调查数据显示,居家养老是98.25%,社区养老只有0.12%,机构养老1.63%。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吴玉韶对中国养老服务格局给出了自己的预判:“我国居家养老的比重应当会达到98%左右,社区养老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机构养老近期也达不到3%,就是居家养老实际更重要,应当是98∶2。”在2017年2月28日国务院颁布的《“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中,已经将居家与社区合并表述,新的提法是“夯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基础”。由此可见,家庭养老依然是主流的养老模式,完善居家养老中的医护服务,是非常符合我国国情的老龄化应对策略。

5.存在问题:老年人家庭照料者压力巨大

相应对策:关注老年人家庭照料者的身心健康与权益维护

“4-2-1”的家庭结构变迁正在挑战着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但就目前来看,家庭老年照料者始终是家庭养老的主力军。关注家庭照料者群体,实际上就是在关注家庭养老模式的可持续性。国家在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也在宣扬孝文化的传承意义,但相对应的社会支持和保障法规更能切实保障家庭照料者的权益,让他们在工作与家庭中找到平衡点。美国的《家庭与医疗休假法案》规范了企业的家庭照护责任;英国的《照护者〈机会平等〉法案》《工作和家庭法案》等一系列有关照料者的法案,保障照料者的权益和提高其生活质量;澳大利亚也出台了《老年照料法》对照料服务的规划、政府补贴、喘息服务的提供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国外的法律法规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作者单位:谢丽仪,广东华南健康养老产业研究院;黄朗,肇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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