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材料与方法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二、材料与方法

本试验是在复旦大学生物系和宝山县五角场人民公融合作的棉花试验田中进行的。品种是岱字15号。从1961年7—9月进行了多次重复试验。为了便于比较,对棉铃施行了人工脱落和不脱落的处理。棉铃不脱落的人工处理系根据金成忠等(1956)[4]曾采用的在开花当天,对果枝进行环剥,并留二叶一花,剪去其余部分的方法;人工脱落的处理系用上述同样的方法,但除去所有叶片而只留一花。试验完全证明这种处理方法的可靠性,凡经脱落处理的幼铃到第4天就全部脱落。

试验在早晨8时左右进行。选择着生位置和生育状态基本相似的当天开放的花,分别进行上述脱落和不脱落的处理,并挂上标记纸牌。以后每天取样,观察分析。脱落处理的取第1、2和3天的样品,因第4天幼铃已全都脱落;不脱落处理的则取第1、2、3、5和7天的样品;此外还分析了开花前一天及开花当天的材料。(https://www.daowen.com)

所有样品分成两部分进行分析测定:一部分用显微组织化学的方法;另一部分用化学分析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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