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光照性皮炎

四、光照性皮炎

光照性皮炎又称日光性皮炎,俗称晒斑。一般在日照环境暴露后数小时内暴露部位即出现皮肤红肿,亦可起水疱或大疱。皮损部位有烧灼感、痒感或刺痛。轻者1~2d皮疹可逐渐消退,有脱屑或遗留有不同程度的色素沉着,重者可伴有类似感冒症状,如发热、乏力、全身不适等,1周左右即可恢复。

【反应停】本药效佳。有作者报道治疗14例,按100~200mg/d(儿童50~100mg/d),11例获显效,其中3例停药后未复发,8例需再用50~100mg/d或100mg/周的维持量。

摘自:李世文,康满珍.老药新用途.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1996: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