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负债表

一、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金融企业某一特定日期(即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称资产负债表日)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报表。资产负债表日,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均应按照规定的计量方法和格式,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报。

(一)资产负债表的格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格式如表10-1所示。

表10-1 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

图示

续表

图示

(二)资产负债表的编制

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是指以日常会计核算记录的数据为基础进行归类、整理和汇总,加工成报表项目的过程。资产负债表各项目都列有“期末余额”和“年初余额”两个栏目,是一种比较资产负债表。会计信息使用者通过对不同时点的资产负债表的数据进行比较,可以了解商业银行财务状况的变动情况及发展趋势。

(1)“年初余额”的填列。资产负债表中“年初余额”栏内各项目数字,应根据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一致,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按调整后的数字填入本年度资产负债表“年初余额”栏内。

(2)“期末余额”的填列。资产负债表中“期末余额”栏内各项目数字,有的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有的则需要根据相关科目的期末余额,经过分析计算后填列。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内容及“期末余额”的填列方法如下:

①“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期末持有的库存现金和存放于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根据“库存现金”“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https://www.daowen.com)

②“存放同业款项”“贵金属”“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持有的相应资产的期末价值。根据相应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分别填列。

③“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商誉”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持有的相应资产的期末价值。根据相应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分别填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以减去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分别填列。

④“衍生金融资产”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期末持有的衍生工具、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中属于衍生金融资产的金额。根据“衍生工具”“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总账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⑤“发放贷款和垫款”项目,反映商业银行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及贴现资产等的期末价值。根据“贷款”“贴现资产”等总账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分析计算填列。

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反映商业银行相应资产的期末价值。根据相应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相关的累计折旧或摊销后的金额分别填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减去相应的减值准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根据相应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⑦“其他资产”项目,反映商业银行除上述各项资产以外的资产的期末价值。如存出保证金、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未实现融资收益、抵债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商誉、代理兑付证券、坏账准备等。根据相应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计算后加总填列。例如,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减去累计减值准备和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净额、抵债资产账面余额减去累计跌价准备后的净额、代理兑付证券减去代理兑付证券款后的借方余额,应在“其他资产”项目反映。

⑧“向中央银行借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交易性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吸收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预计负债”“应付债券”“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期末尚未偿还或偿付的相应债务金额。根据相应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分别填列。

⑨“衍生金融负债”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期末持有的衍生工具、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中属于衍生金融负债的金额,根据“衍生工具”“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总账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⑩“其他负债”项目,反映商业银行除上述各项负债以外的负债的期末金额,如存入保证金、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递延收益、未确认融资费用、代理兑付证券款等。根据相应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计算后加总填列,如长期应付款账面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净额、代理兑付证券减去代理兑付证券款后的贷方余额,应在“其他负债”项目反映。

⑪“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期末实际收到的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或股本)溢价及除资本(或股本)溢价以外所形成的资本公积、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和一般风险准备的金额。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和“一般风险准备”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分别填列。

⑫“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商业银行历年积累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的亏损。根据“利润分配”科目中所属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