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职业人格教育

1  医学职业人格 教育

医学职业人格被规定为从医者个人的品格、素质,是从医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尊严、责任、价值及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即应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和“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的高尚医德,应有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的精神,还应有与时俱进的价值观、知识和能力、思维方式、体魄和心理等方面的素质和品格。

人格教育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学校德育后,很快就成为学术界最引人注目的课题之一。正如威尔森所说:“今天美国公立学校最具前瞻性且最流行的道德教育方法是人格教育。”[2]美国哲学家、教育家杜威以及20世纪早期其他有影响的哲学家和教育家,都将人格教育当作学校“天职的核心”。培养符合美国文化传统与价值观的、具有爱国精神与守法意识的人格健全的公民是美国政府的教育政策。美国国会拨专款用于学校进行尊重、责任、信赖、公平、关怀等“核心伦理价值”(Core Ethical Values)的教育。日本已形成了“态度比天资,努力比能力,品格比才能更具价值”的教育理念,强调适应新世纪的需要,在国际范围与全球视野中完成受教育者的人格陶冶。在我国,青少年尤其是在校学生的人格状况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高等医学院校把培养和塑造具有健全医学职业人格的医学人才放在重要位置。为了使医学教育与社会需求、医学模式及现代科学发展更好地保持一致,世界各国都把研究和制订21世纪医生的培养目标作为医学教育改革的重大研究课题,其中关于“素质、态度、价值、交流技能等”的医学职业人格教育是强调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