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Ⅲ 健康城市指数主要指标解释
一、健康服务
医疗卫生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证,或从民政、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社会提供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服务或从事医学科研和医学在职培训等工作的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指各级医院本年10月底的固定实有床位(非编制床位),包括正规床、简易床、监护床和正在消毒、修理的床位及因扩建或大修理而停用的床位(按扩建或大修理前的床位计算),但不包括产科的新生儿床、库存床、临时增设的床位、病人家属的陪床、接产室的待产床等。
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指在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职工,包括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一律按支付年底工资的在岗职工统计,包括各类聘任人员(含合同工)及返聘本单位半年以上人员,不包括临时工、离退休人员、退职人员、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人员、本单位返聘和临聘不足半年人员。
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指在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中工作的卫生专业人员,包括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检验技师(士)、影像技师、卫生监督员和见习医(药、护、技)师(士)等卫生专业人员,不包括从事管理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如院长、副院长、党委书记等)。
执业医师,指医师执业证级别为“执业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医师。执业医师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和公共卫生四类。
执业(助理)医师,指医师执业证级别为“执业助理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和公共卫生四类。
医院床位数,指医院年底固定实有床位(非编制床位),包括正规床、简易床、监护床、正在消毒和修理的床位、因扩建或大修而停用的床位,不包括产科新生儿床、接产室待产床、库存床、观察床、临时加床和病人家属的陪床。
二、健康环境
城市污水处理率,指城市经过处理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量占污水排放总量的比重。计算公式:城市污水处理率=城市污水处理量÷城市污水排放总量×100%。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根据《城市绿化条例》规定,包括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六类绿化面积之和。
公园绿地面积,指城市中向公众开放的、以游憩为主要功能,有一定的游憩设施和服务设施,同时兼有健全生态、美化景观、防灾减灾等综合作用的绿化用地面积。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和街旁绿地。其中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和带状公园面积之和为公园绿地面积。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面积,指报告期末对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主要包括城市行车道、人行道、车行隧道、人行过街地下通道、道路附属绿地、地铁站、高架路、人行过街天桥、立交桥、广场、停车场及其他设施等)进行清扫保洁的面积。一天清扫保洁多次的,按清扫保洁面积最大的一次计算。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指报告期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与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的比率。在统计上,由于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易取得,可用清运量代替。(https://www.daowen.com)
城市道路面积,指城市路面经过铺筑的路面宽度在3.5米以上(含3.5米)的道路,包括高级、次高级道路和普通道路,不包括街道内部路面宽度不足3.5米的胡同、里弄。城市道路面积只包括路面面积和道路相通的广场、桥梁、停车场面积,不包括街心花坛、侧石、人行道和路肩的面积。
森林覆盖率,指以行政区域为单位的森林面积占区域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报告期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与垃圾产生量的比率。在统计时,如果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易取得,可用清运量代替。
人均城市道路面积,指城市中每一居民平均占有的道路面积。
人均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情况,原指标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天数占全年比重”,现在以“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情况”代替,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情况=二氧化硫(万吨)+氮氧化物(万吨)+烟(粉)尘(万吨)。
每万人口家庭卫生服务人次数,是指医生赴病人家中提供医疗、预防和保健服务的人次数。
三、健康保障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医疗卫生支出,指各级政府用于医疗卫生服务、医疗保障补助、卫生和医疗保险行政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等各项事业的预算支出。
居民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指家庭成员得到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他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以及记账补贴后的收入。计算公式为: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记账补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将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扣除各类相应的支出后,得到的初次分配与再分配后的收入。可支配收入通常是指居民家庭可用于最终消费、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城镇登记失业率,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与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扣除使用的农村劳动力、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港澳台及外方人员)、城镇单位中的不在岗职工、城镇私营业主、个体户主、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之和的比。
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指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工资额。它表明一定时期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计算公式:报告期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基期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100%。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指报告期末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并在社保经办机构已建立缴费记录档案的职工人数(包括中断缴费但未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职工人数,不包括只登记未建立缴费记录档案的人数)和离退休、退职人员的人数。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指报告期末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指报告期末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及地方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人员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