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法

观察法

观察法(observation method)是在自然的条件下,有目的、有计划地描述和记录被试的外部表现(如言语、表情和行为等),从而总结认知活动规律的一种研究方法。例如,为了研究顾客在超市搜索商品的策略,研究者可以通过商场的摄像头跟踪顾客的行走路线,记录其察看的商品,从而总结出一定的规律。

观察法成功的关键是让被试在自然的气氛下自由活动,不对他进行任何形式的干预。这样,被试的行为才是其本来面貌自然而然的流露。如果在上述超市搜索策略的观察中,研究者扛着摄像机跟着顾客拍摄,或者站在顾客身边,不时在笔记本上记点什么。顾客一定会心烦意乱,甚至停止购物。即使事先和顾客说明,要求他尽可能自然地购物,顾客也可能很不自然;有些顾客可能还会揣摩研究者的意图,并调整自己的行为。

观察法将被试置于现实情境之中,而不是经过精心设计的实验室环境中,是最具有生态效度的研究方式。当然,观察法也不是绝对不允许任何来自研究者的干预。研究者可以对现实情境进行一定的简化和更改,观察不同情境下被试行为的不同特点。(https://www.daowen.com)

但是观察法也有很大的缺陷。一般来说,通过观察得到的往往是多因一果的关系,即某个结果或现象的可能原因有很多,但是根据观察又无法确认究竟是哪一个或哪一些原因。而科学研究需要获得的是确定的因果关系,这时就要借助实验法加以确认。另外,观察者对于被试行为的记录也往往是有选择性的,因而可能会漏掉一些重要的信息。因此,熟练地运用观察法是需要一定训练的。

心理学研究中,运用观察法最多、最成功的恐怕就是皮亚杰。他对于儿童发展的阶段理论,基本上就是建立在他观察得到的事实的基础上的。但是,也正是由于他过于依赖观察法,其研究缺乏严格的实验控制,造成许多争论。例如,皮亚杰喜欢确定某个阶段的儿童不能干什么,但是后来的实验研究却说明这个阶段的儿童经过引导往往是可以完成这些任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