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形成
概念形成(concept formation),指的是获得一类事物的本质属性的认知过程,是一种掌握事物分类规则的认知过程。规律或规则的复杂程度相差很大,有些表现得比较充分的简单规则很容易掌握,比如说,有一类字,叫“A类字”,这一类字有以下一些例子:
A类字:照、昭、召、刀、凹……本质属性:韵母为ao。
概念的本质属性就是一种规则,它比较简单,我们可以直接用抽象的语言将它表达出来。这个概念形成的过程是通过舍弃非本质特征而得到的,采取了“发现”这一形式。另外,如果我们事先就告诉被试:“A类字就是韵母为ao的汉字”,这种概念形成采取的形式就是“习得”或“学习”。不论是“发现”还是“习得”,其结果都是认识到某一类事物的本质属性。只不过前者需要一步一步地舍弃非本质属性,而后者一下子就将非本质属性舍弃干净,只剩下一个或一系列本质属性而已。当然,从思维心理学的研究内容来看,概念形成指的往往是前一种形式。这种概念形成,掌握的是规律或规则本身,本书将其称为“基于规则的概念形成”。
复杂规律或规则的掌握就不那么简单。有时,对于一个比较复杂的自然或社会现象,我们往往不能很清楚地用一个或一系列规则加以准确描述,但是在行为中可以很好地作出合乎规则的反应,本书根据复杂规则学习中被试的不同的认知方式,将这样的概念形成分别称为基于线索的概念形成、基于样例的概念形成和基于图式的概念形成。
概念形成就是人学会按照一定的规则对事物进行正确分类。从实验心理学的角度来说,这种分类不一定要求被试把他所分的每一个门类都叫得出名称,也不一定要求被试能讲出他分类时依据的规则。看一个人是否形成概念,只要看他能否对刺激进行正确分类。这个标准比较低,但是容易掌握,可以成为概念形成的操作性定义。当然,很多心理学实验要求被试说出分类时依据的规则。(https://www.daowen.com)
即使是概念形成这样复杂的认知活动,也有其特异性的类别神经元(category-specific neurons)。克莱曼等人(Kreiman,Koch&Fried,2000)记录到内侧颞叶(海马、杏仁核和内嗅皮质)部分神经元能够对不同类别的刺激产生不同的反应。他们使用的刺激类别有面孔、动物、自然景色、房屋、名人,等等(见图8-2)。结果发现,有些神经元可以对特定类别中不同的刺激作出相同的反应,而对其他类别的刺激没有这种高强度的反应。

图8-2 探测类别神经元实验所用的刺激
(来源:Kreiman,Koch&Fried,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