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多中心试验
2025年08月10日
二、多中心试验
进行多中心试验有两个主要原因。首先,它是一种更有效地评估新药的可接受的方式,在某些情况下,它可能是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录入足够多的受试者以满足试验目标的唯一实用方法。研究可能有几个中心,每个中心有大量受试者,或者在罕见疾病的情况下,它们可能有大量中心,每个中心的受试者很少。其次,可以将研究设计为多中心(和多研究者)研究,以便为随后的研究结果的推广提供更好的基础。这样就能从更广泛的人群中招募受试者,并在更广泛的临床环境中研究药物。在这种情况下,许多研究者的参与也使得对药物的价值进行更广泛的临床判断。多中心研究有时可能在许多不同的国家进行,以便进一步促进普遍性。
如果要对多中心研究进行有意义的解释和推断,那么在所有中心都应该明确地实施相同的方案。此外,样本量和把握度(检验效率)的计算取决于同样治疗在中心之间的差异是相同的无偏估计假设,程序也应尽可能标准化。如果合理计划研究者会议,研究之前的人员培训以及研究期间的仔细监测,评估标准和方案的变化是可以减到最小的。良好的设计的目的在于实现每个中心内治疗的受试者分布相同,良好的管理应该维持这一设计目标。
在适当的情况下,即当中心是固定效应时,应该探索中心和治疗的交互作用,因为这可能会影响结论的推广。可以通过分析各个中心的结果的图表来识别解释治疗和中心的交互作用。例如交互作用的重要性测试,如果在并没有真正的中心和治疗交互作用的情况下,模型中常规包含交互项会降低主效应测试的效率。在存在真正有治疗和中心的交互作用的情况下,对主要治疗效果的解释是会有争议的。在任何情况下,必须在方案的统计部分中预先定义与包含交互项有关的策略计划。当有少数大型中心主导试验并且包含一些小型中心,可能会出现问题,中心大小的不平衡可能会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