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妊娠合并糖尿病的辅助检查
1.血糖测定 妊娠前未进行过血糖检查但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的病人,首次产前检查时达到以下任何一项标准者诊断为妊娠合并糖尿病:①空腹血糖≥7.0mmol/L(126mg/dl)。②糖化血红蛋白(GHbAlc)≥6.5%。③伴有典型的高血糖或高血糖危险症状,同时任意血糖≥11.1m mol/L(200mg/dl)。
2.中孕期75g糖耐量测定 在妊娠24~28周及以后,对所有尚未被诊断为糖尿病的孕妇进行75g OGTT试验。(https://www.daowen.com)
OGTT试验方法:OGTT前1日晚餐后禁食至少8h至次晨(最迟不超过上午9∶00),OGTT试验前连续3日正常体力活动、正常饮食,即每日进食碳水化合物不少于150g,检查期间静坐、禁烟。检查时,5 min内口服75g葡萄糖的液体300ml,分别抽取服糖前、后1h,2h的静脉血(从开始饮用葡萄糖水计算时间)。空腹及服糖后1h、2h的血糖值分别为5.1 mmol/L、10.0mmol/L、8.5mmol/L,任何一点血糖值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诊断为GD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