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 方 法

3.3.1 方 法

画面优化,围绕设计方向与目标;能量与活力;特征与基调;创造与清新展开。

1)提炼法

删去图中与设计主体、设计结构或关键结构无关的一切元素,以突出设计表达的主体。

2)简化法

用较少的符号或色标概括归纳较为繁复的内容,使设计语言“装饰化”、赏心悦目,易于被人们接受。如图中能用符号、色标绝不用文字。

3)精选法

强化设计图中的某一部分,可在设计图体系中引起特别关注。

4)比较法

以同样的设计图解语言并置或重叠使表达更易于对比。下面三幅为钢笔线稿和两张经过不同的点、线来突出建筑的阴影的头饰关系。3张设计图比较,选择最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