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为了把青少年培养成为统治阶级所需要的“好公民”,西方国家都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作为政治教育的内容。美国的《社会研究》课程认为,要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了解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美国的《公民》课将公民的基本权利作为主要内容之一。法国的《政治生活——自由与宪法》也将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作为基本的教育内容。主要内容有:通行的自由、见解的自由、信教自由、教育自由、新闻自由、结社自由等;人权概念的现代演进;社会权、世界人权宣言等。西方国家的政治教育不但强调公民的权利,同样也重视公民应承担的义务,要求青少年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则和秩序,履行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义务。他们讲的“自由”,也不是绝对的、无任何限制的自由。法国的《政治生活——自由与宪法》就介绍了见解自由的原则和限度。美国的《公民》课程要求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必须以美国宪法为准绳,不得违反。美国学校还把限制民主自由的其它法规如游行示威法、结社法作为重要的教育内容加以传授。(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