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国家和地区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的监管

第三节 主要国家和地区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的监管

世界范围内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监管部门,除了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主要还包括美国FDA、欧盟EMA和日本PMDA,均建立符合自身监管实际的监管法规体系框架,明确不同层级监管职责及监管要求。这其中,美国FDA的监管体系和机构建设最完善,是很多国家学习和效仿的对象,在法规发展和监管体系方面也具有我国借鉴之处。药品监管效果体现为监管理念、目标的实现程度。回顾美国药品监管百年历程,不难发现任何监管体系均经历从无到有,不断从失败教训中吸取经验,从不成熟到成熟的发展过程。本节简要介绍这几个监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