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国舞蹈美学的回顾与展望
古往今来,“美”与“美学”始终是中国舞蹈训练、教育、创作、表演、评论、鉴赏和研究的核心对象。由于“肉体先行”“身心合一”“转瞬即逝”“非文字语言”等特征,舞蹈至今缺乏简便易行且精确可靠的动作分析与记谱方法以及相对稳定的思辨对象,因而常沦为某种“形而下”的存在,游离于“形而上”的美学研究范畴之外,这需要我们继续潜心钻研,以期有所突破。(https://www.daowen.com)
尽管在世界范围里,“美学”这个概念公认是由德国哲学家亚历山大·鲍姆加登于1735年首次提出的,并在1750年出版的同名专著《美学》中,将“美”的内涵确定为“感性认识的完善”,或称“审美趣味”“审美鉴赏力”[3]的形成,更将“美学”定义为“关于感性认识的科学”。全人类对“美”的追求与向往却可追溯到人类历史的发端之际:“美”,不仅被普遍认为是“人之天性”,而且是各国文学艺术家孜孜不倦、竭力创造的终极归宿,更是各国理论家津津乐道、努力探讨的学术目标,而“美学”则是他们与“美”亲密厮守,甚至须臾不可离的“事实婚姻”,尽管他们使用“美学”这个概念已是很晚的事情,甚至有些人至今依然我行我素,并不采用这个概念,而是继续按照自己的方式去探求大千世界中,究竟还有多少“美”尚待开发;而在业已开发过的“美”中,究竟还有多少不同的路径可以开始探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