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民办高校党委与行政的关系是做好党建工作的基础

三、正确处理民办高校党委与行政的关系是做好党建工作的基础

公办高校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行政隶属于党委的领导。而民办高校,党委是监督和引导作用。这就决定了民办高校的党组织,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要处理好党委和行政的关系,处理得好,得到行政的大力支持,党建工作就会顺利开展,就会卓有成效。反之,处理得不好,就会影响党的建设和发展、影响党组织在民办高校中的地位和作用,亦进而影响民办高校的办学和人才培养,也就无法体现党委的核心作用。学院党委在处理与行政的关系上,走出了一条路子。一是学院举办者董事长和学院院长长期以来十分重视党建工作在学校中的作用,支持党委开展工作,对党委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虚心采纳。二是在经费上对党的活动给予大力支持。三是主动参加党委中心组的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的学习。四是学院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主动征求党委的意见。这些做法为党委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作为党委,工作中主动征求行政领导的意见,开展活动,积极邀请行政领导参加、讲话。党委会集体学习,邀请行政领导参加。民主生活会,邀请行政领导进行监督并向党委委员提出意见。这种互相支持,互相理解,以学校发展为目标的工作关系,使党建工作在民办高校中的作用得到了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