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理解民办高校党委的核心作用是保证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发挥作用的前提

二、正确理解民办高校党委的核心作用是保证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发挥作用的前提

2006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下发了《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06]31号),意见中第六条规定了民办高校党组织的职责,指出:“民办高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主要职责是:(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2)引导和监督学校遵守法律法规,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学校决策机构和校长依法行使职权,督促其依法治教、规范管理。(3)支持学校改革发展,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政府职能部门反映学校的合理要求,帮助解决影响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4)全面加强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6)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7)做好统一战线工作,支持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这七项职责明确了民办高校党委在学校中的地位和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6〕78号)。通知根据新形势下高校的特点,就充分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工作要求,即:民办学校党组织是党在民办学校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主要体现在:(1)保证政治方向。宣传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引导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诚信办学,坚决反对否定和削弱党的领导,反对西方所谓“普世价值”等错误思潮传播,反对各种腐朽价值观念。(2)凝聚师生员工。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学校工作各方面,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密切联系、热忱服务师生员工,关心和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化解矛盾、增进感情,激发教职工主人翁意识和工作热情。(3)推动学校发展。支持学校董(理)事会和校长依法依章行使职权,开展工作,参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帮助学校健全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促进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合格人才。(4)引领校园文化。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校园文化,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5)参与人事管理。参与学校各类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在教职工考评、职称评聘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主动联系,关心关爱,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6)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加强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务干部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严格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党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这两个文件对民办高校中党委的核心作用都做了明确规定。那么在实际工作中又如何把握和体现党委的核心作用呢?大家知道,民办高校多数实行的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或主办单位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组织成员应该进入管理层和决策层机构,但党委本身不是决策机构,一般是校董事会掌握学校的决策权,校长负责日常管理。党组织的影响力与公办学校不一样,这与民办学校举办特点有关。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对党组织的负责人无疑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体现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方面,学院党委的做法是:把握方向不越权;主动工作不擅权;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党员的骨干带头作用。紧紧围绕学院教学工作,积极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在把握方向上,主动参与学校发展,积极向董事会提出建议。邀请举办者参加党委的集体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及时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院务会、中干例会、教职工大会传达贯彻下去,使办学方向始终不偏离社会主义的轨道。在对学生的管理上,通过班会、开展活动、大课教育、党团组织工作等形式,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日常行为中,确保学校安全稳定。通过工会教代会,及时了解教职工的诉求,并向董事会反映。主动解决教职工中出现的不和谐矛盾和问题。随时让大家看到党组织的存在,体会到党组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