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评价方式

二、评价方式

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方式多种多样。但无论何种方式,其运用的先决条件为观察。通过观察,记录和描述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表现,并以此作为评价学生的基础,这是综合实践活动各种评价方式运用的基本要求。在具体操作中,“成长记录评定”与“协商研讨式评定”等方法被认为是非常有效的评价方法。教师在运用这些方法时要注意用文字说明学生活动令人满意或需要改进的地方。

教师要鼓励每个学生建立自己的综合实践活动档案,以便使学生深入地了解和肯定自己的能力,并能与其他人分享自我探索的体会以及进步的喜悦。因而,教师应指导或要求学生及时保存活动过程的经历,及时总结活动过程的实际体会。(https://www.daowen.com)

综合实践活动的具体评价方式有汇报、成果或作品展示、研究报告答辩、演示、表演、竞赛、评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