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 城市固废处理的环境要求
一是对固废本身环境危险源的识别与处理。比如,建筑垃圾中可能含有目前已归入危险废弃物的石棉纤维、油漆等材料;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本身的高碱性也可对应用对象周边的生物造成损伤;粉煤灰回填河浜,有重金属浸出超标的风险。二是固废资源化的加工过程本身可能存在环境隐患。比如,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湿法选矿时,未做防渗处理的沉淀池,可能造成周边土壤的污染,沉淀污泥属于危废,可能被不当使用。又如建筑垃圾的处理,可能造成周边区域的粉尘与噪声污染。三是所制造产品对环境影响的评价。目前,国内对固废的填埋已经制定了环境评价的标准,但针对用固废制造出的产品,无论是测试方法还是控制指标,都存在相当的空白,这也导致了对固废加工产品不必要的环境担忧,或是不加约束的滥用。(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