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窥镜辅助超声牙周治疗的适应证

二、内窥镜辅助超声牙周治疗的适应证

内窥镜辅助超声牙周治疗的适应证如下。

(1)基础治疗后探诊深度超过4 mm的患者或可疑牙根病变(包括骨内缺损的病例)。

(2)对于传统非手术清创术的治疗无反应或反应差的位点。

(3)慢性炎症牙周维护期探诊深度增加,探诊深度超过4 mm。(https://www.daowen.com)

(4)在牙周维护期患者有余留探诊深度超过4 mm,拒绝手术治疗,和(或)由于医疗或美观的原因存在手术禁忌。

(5)疑似患者龈下的病理状况,如根折、根管壁穿孔或吸收。

(6)确定其他龈下的病理形态,包括龋齿、开放的修复体边缘和颈部预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