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火打劫之计在封建斗争中的基本特点

趁火打劫之计在封建斗争中的基本特点

在专制政体下的政治斗争,在君主与各种政治势力之间的斗争,有各种政治势力之间的斗争,有各种政治势力内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所有的斗争都是在他们的目的多少相似而互不相容的时候发生的,这种相似不相容的东西,就是权力。在政治斗争里,权力是一种手段,通过权力争取政治地位,通过权力来实现自己的政治目的;而无论是政治地位和目的,又必须通过权力来保证。因此,在封建斗争中,权力的竞争最为突出,也最引人注目。趁火打劫之计以其就势取利的立意和制胜的功效,被政治家、野心家、阴谋家们经常使用,其特点也就十分突出。

第一,就趁火打劫之计在封建斗争中应用而言,具有乱中取胜和险胜的特点。 ”

按本计的要求,“敌有昏乱,可以乘而取之。”这本身就是建立在乱中取胜的基础上。“乱”到一定程度才能打劫,这是本计的中心。也就是说,敌方越乱,乘之者越能争取胜机。这也如邻家起火,如果火只烧到他家的院落,尚未危及他家人的性命,前去打劫者自然不会得到好结果,弄不好还会偷鸡不成,反失一把米。如果是大火漫延,其家人生命尚且难保,无力顾及别人打劫,打劫者获得成功的可能性就高。同样,在封建斗争中,趁乱而取之,也要求掌握政敌乱的程度,这就是本计乱中取胜的特点。

乱中取胜,乘人之危,这本是不道德的行为,虽然在政治斗争中难以用道德来衡量,但是乘人之危,危者必怒,所以说这种争胜是险道。这犹如一只猛兽受伤,只要猛兽还能挣扎,攻击它的必然存在危险。困兽犹斗,何况是受了伤的猛兽,急怒之下,往往会进发出难以预料的凶恶。之所以说此计是险胜,这是这个道理。例如,战国时,燕王哙在位,子之当权,将军市被和太子谋而攻之,双方交战,“构难数月,死者数万人,百姓恫恐。”齐国因燕内乱,派兵往伐,“燕士卒不战,城门不闭。”齐人只用五旬便攻取燕国,醢子之,杀燕王哙,可谓全胜。然而齐国并没有按燕人所想的另立新君,而是占据燕国为已有,所以燕人又起而驱逐齐人,并与齐人结下怨仇。经过多年准备,燕国起兵伐齐,若不是燕昭王听信谗信,罢废乐毅,齐国几乎灭亡。由引可见,乘人之危是险道,故本计以《易•夫卦》为推演,其五爻为刚,上爻为柔,要求胜后的修饰,正是这种险胜需要再度巩固。

第二,就趁火打动之计在封建斗争中作用而言,具有投机性和冒险性的特点。

政治斗争是残酷的,尤其是野心家和阴谋家们,很难以政治道德、政治信念、政治气节来衡量。在争权夺利的场合下,乘人之危的投机行为则是经常的现象。而趁火打劫之计由于有就势取利的特点,符合了这种乘人之危的投机心理。《韩非子•孤愤》中谈及当涂之人和法术之士的“五胜之资”和“五不胜之势”时讲到:“夫以疏远与近爱信争,其数不胜也;以新旅与习故事,其数不胜也;以反主意与同好争,其数不胜也;以轻贱与贵重争,其数不胜也;以一口与一国争,其数不胜也。”处不胜之势,欲战胜有胜之资,更何况“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的,不可两存之仇也。”这必然促使投机心理的萌发。按韩非的理论,当涂之人,“五胜之资”,也是“危亡之本”;有此危亡,自然就有法术之士乘危取之的机会,也就有了投机的成功可能性。投机者获得成功,反过来刺激其他人的投机心理,其欲使用此本计的可能增大,也就使本计具有了投机性的特点。

在权力的诱惑下,野心家和阴谋家常常具有一种冒险心理。这种冒险心理,往往使他们只顾眼前利益,不考虑后果。铤而走险,成败在此一搏的作法,正符合本计的险胜要求。例如,明景泰八年(1457年),明景帝病重,而继承人尚未确定,宫廷内和文武百官都十分忧虑。就在此时,身为太子太师,而且功封为侯的石亨,见景帝无康复的希望,便与都督张轨、左都御史杨善和太监曹吉祥等谋议。石亨认为:“请复立东宫(朱见深,景帝之侄,英宗之子),不如请太上皇(英宗)复位,可得功赏。”后经太常卿许彬的介绍,又找到左副都御史徐有贞,经过合谋,决定乘此时机发动事变。拥立君主,在专制政体下是惊天动地的事,故徐有贞在出发前对家人讲:“事成社稷之利,不成门族之祸。归,人;不归,鬼矣。”说明这些政治投机者是孤注一掷的冒险心理。这些侥幸获得成功,一个个受到封赏,在权欲上分别得到一定的满足。

本计在使用上是有一定的冒险性,经过冒险也可以获得成功,故此才能成为胜战计。但此计有一个很大的特点,那就是胜后需要一定的修饰,才能够保住胜利果实。也就是这一点,往往为使用者所忽略,那么使用者的胜利则会随着他本人的忽略而失去。石亨、曹吉祥、徐有贞等人的“夺门之变”获得成功,但这些人不知修饰,一个个为争权夺利而吵闹不休。结果,先是徐有贞被抓进诏狱,论罪贬为民而谪戍金齿;后是石亨在狱中被虐而死,其子石彪、石俊被杀;再就是曹吉祥被凌迟处死,满门抄斩。主谋三人的命运,一个比一个惨。(https://www.daowen.com)

第三,就趁火打劫之计的封建斗争中使用的影响而言,具有成功性的影响大于失败性的影响的特点。

中国有句俗语:“好事不出门,恶事传千里。”在实际生活中,大凡成功的事,往往为人所传颁。例如,苏秦经过头悬梁、锥刺骨,最终身配六国相印;此事家喻户晓。然而,众多士大夫寒窗苦读一生,到头来沿街乞讨,落魄一生,而鲜有人道及。这就是所谓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为了博得金榜题名日,多少人白了少年头,又有多少人青灯之下耗费大好光阴,而终无悔恨!正因为是有人成功,有人因此而名显于当朝后世。我们常见有人教育子孙,学习当刻苦,只有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宋仁宗赵祯曾有诗曰:“富有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房不用架高梁,书中自有黄金屋。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有女颜如玉。出门莫恨无随人,书中车马多如簇。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人们大多只看到因金榜题名日的人生得意之时,鲜能看到沿街卖字,缧系于囚徒之伍的读书之人。

正因为成功者名声远播,淹没那些凄泣悲惨,人们才想往成功,而鲜设想到失败。故此,使用本计所获得的侥幸成功,往往掩盖失败者的凄惨。例如,明成祖朱棣以藩王发动靖难之役成功,夺得帝位。而后其次子朱高煦也常杨步乃父的后尘。朱高煦曾得到乃父的垂青,加过天策扩卫,便以唐太宗以自比道:“唐太宗天策上将,吾得之岂偶然?”且说道:“我英武,岂不类秦王世民乎!”他那料到朱棣以藩王夺位,在位者决不允许再有藩王夺位,故实行削藩政策,加强中央集权。朱高煦虽是朱棣的爱于,也不免被夺去护卫,徙封乐安州(今山东广饶县)。朱棣死后,朱高炽即位,是为仁宗;仁宗即位不及一年而死,其子朱瞻基即位,是为宣宗。朱高煦认为主少可欺,于是模仿乃父,向自己这位侄子发起靖难。不料这位少主亲征,不数日则大兵压境,只两日就迫之出降,最后落得身败名裂。从朱高煦叛乱来看,他只是看到别人趁火打劫的成功,而从不注意历史上的趁火打劫的失败。他不顾变化了的情况,贸然发动叛乱,可见本计成功的影响大于失败的影响。

总之,敌有大害是对自己非常有利的事,见利不取,这在政治斗争中是罕见的。然而,在中国古代社会,传统的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用不道德的方法来战胜对手,往往会留下不好的声名。使用本计来战胜政敌,从声名来讲,很难得到令人满意的好声名。因此,本计要求获胜之后的自我完善,达到既用不道德的方法去战胜对手,又能获得好的名声,便进入本计最佳境界。当然,要达到最佳的境界不是容易的事,这就要求使用者善于掌握时机,因人施教,因权生变。

当初,孟子学艺于子思,孟子曾问到“牧民之道何先?”子思回答:“先利之。”孟子不解其中之意,说道:“君子所以教民者,亦仁义而已矣。何必利!”子思剖极道:“仁义固所以利之也。上不仁则下不得其所,上不义则下乐为诈也,此为不利大矣。故《易》曰:‘利者,义之和也。’又曰:‘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此皆利之大者也。孟子理解其中的奥妙是因为因事而异,故在他到魏,魏王问他:“不远万里而来,亦有以利吾国乎?”时,他答道:“君何必曰利,仁义而已矣!君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这就是对不同的人,在不同的环境所讲话的不同之处。

本计要求胜后的修饰,正是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不同的反映,这也是设计者最初的心态,是古人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总结的经验,也体现出社会的复杂。然而见利忘义,有利必取的人,往往会忽视胜后的修饰,自然也就很难得到本计的最佳效果,因此使用本计者往往不仅难以获得完美的成功,而且甚至给社会带来很坏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