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美学的价值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音乐美学的价值

在音乐的概念中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必须是优美的旋律,这就涉及音乐的美学价值。

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人,天生就喜爱美的事物。早在原始社会,我们的祖先就会用树叶或者动物牙齿等物品来装饰自己,会在他们的武器和食器上刻绘种种花纹。这种对美的追求是与生俱来的,是人类的一种本能。在感官听觉上,人总是本能地趋向于美的声音,俗话说“悦形不如悦音”,就讲的是这个道理。人类在实践中学会了根据自己的需要去创造听起来美的事物,这就是音乐。一方面,音乐是由人创造的;另一方面,音乐又影响着人的身心,通过塑造人的听觉形象达到审美目的。从美学的角度看,音乐的历史,既是人类创造听觉之美的历史,也是在听觉审美实践中用音乐塑造人的耳朵的历史。一旦人们在音乐实践中建立起了明确的听觉审美结构,那么,人们的听觉审美需要也将变得具体而明确。而一定的审美需要必然产生相应的审美理想。由此看来,在一定的历史和社会文化的影响下,尤其是在音乐实践的作用下,人们对音乐的审美需要则产生相应的听觉审美理想。而人的听觉审美理想反过来又影响音乐实践。在审美领域,人与音乐就是在相互作用中发展、演化的。音乐作为听觉艺术,在满足人们的听觉审美感性需要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价值。(https://www.daowen.com)

【注释】

[1]莫·卡冈.艺术形态学[M].凌继尧,金亚娜,译.上海:三联书店,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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