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队员
1.场上队员人数
(1)一场比赛由两队参加,每队最多可有11名上场队员,其中1名必须为守门员。如果任何一队场上队员人数少于7人,则比赛不得开始或继续。
(2)如果某队因1名或多名场上队员故意离开比赛场地,而造成队员人数少于7人,则裁判员不必停止比赛,可掌握有利继续比赛,但随后比赛停止时,如果某队场上队员人数仍不足7人,则比赛不得恢复。
2.返场替换(已替换下场的队员重新上场比赛)
返场替换仅允许在青少年、年长人士、残障人士,以及草根足球比赛中使用,前提是得到国家足球协会、洲际联合会或国际足联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