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
教学是在教育目的规范下,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共同组成的一种人类特有的人才培养活动。教学是学校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途径。
教学有以下特点: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根本目的;由“教”与“学”两方面组成,教学是师生双方的共同活动;学生的认识活动是教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具有多种形态,是共性与多样性的统一。
教学是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发展教育,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教学工作有以下意义:教学是传播系统知识、促进学生发展的最有效的形式,是社会经验的再生产、适应并促进社会发展的有力手段;教学是进行全面发展教育、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为个人全面发展提供科学的基础和实践,是培养学生个性全面发展的重要环节;教学是学校教育的核心工作,必须坚持“教学为主,全面安排”的原则。
教学的任务主要有以下五项。
(1)引导学生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基本技能。教学的首要任务是让学生掌握系统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形成基本技能和技巧,其他目标的实现均建立在完成这一任务的过程中和基础上。
(2)发展学生潜能,特别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一般而言,智力是保证人们有效认识客观事物的心理特征的综合能力,属于认识活动的范畴。现代教学要发展学生的智能,尤其要发展学生的创造才能与实践能力。
(3)发展学生体能,提高学生身心健康水平。体能主要是指学生身体的正常发育成长与身体各器官活动能力的协调。教学不但需要适应学生身心的发展水平和需要,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习负担,同时还要使学生掌握锻炼身体的知识与技能,从而养成锻炼身体的习惯,达到增强体质,促进发展的目的。
(4)培养学生高尚的审美情趣和审美能力。教学要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运用艺术美、自然美和社会生活美来教育学生,培养学生感受美、鉴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这既能陶冶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还能使学生形成高雅的审美情趣,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5)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个性心理特征,形成科学的世界观。在传授知识、发展智力的同时,还需要让学生形成一定社会所需要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这既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又是教学内在规律所要求的必然结果。
这五项任务相互联系、互相促进,其中使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形成基本技能是基础,发展智能是核心,发展体能是保证,思想品德是方向,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是理想目标,这几方面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