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康复评定
(一)脑损伤严重程度的评定
1.格拉斯哥昏迷量表(Clasgow coma scale,GCS)GCS是根据患者睁眼情况(1~4分)、肢体运动(1~6分)和言语表达(1~5分)等三个方面来判定患者脑损伤的严重程度。GCS≤8分为重度脑损伤,呈昏迷状态,9~12分为中度脑损伤,13~15分为轻度脑损伤。
2.美国国立研究院脑卒中评定量表(NIH stroke scale,NHISS)NHISS是国际上公认的使用频率最高的脑卒中评定量表,有11项检测内容,得分低说明神经功能损伤程度严重,得分高说明神经功能损害程度轻。
(二)运动功能评定
运动功能障碍的主要原因如前所述,是脑组织损伤后,中枢神经系统失去了对正常运动的控制能力,重新出现了在发育初期才具有的运动模式。在评定中常用的评定方法有Brunnstrom运动功能评定、上田敏偏瘫运动恢复12阶段分级法、Fugl-Meyer运动评定量表、改良Ashworth痉挛评定量表等。
(三)平衡功能评定
1.三级平衡评定标准 Ⅰ级平衡是指在静态下不借助外力,患者可以保持坐位或站立位平衡;Ⅱ级平衡是指在支撑面不动(坐位或站立位),身体某个部位或几个部位运动时可以保持平衡;Ⅲ级平衡是患者在外力作用或外来干扰下仍可以保持坐位或站立平衡。
2.Berg平衡量表 Berg平衡量表是脑卒中临床康复与研究中最常用的量表,一共有14项检测内容。(https://www.daowen.com)
(四)感觉功能评定
1.浅感觉功能评定 浅感觉评定主要对偏瘫侧的触觉、痛觉、温度觉、压觉分别进行评定。
2.深感觉功能评定 深感觉评定重点对偏瘫侧肢体的关节位置觉、震动觉、运动觉等进行评定。
3.特殊感觉障碍评定 脑卒中患者如累及内囊、大脑枕叶等部位,可导致偏盲,需对是否存在偏盲进行评定。
(五)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评定
1.日常生活活动能力(ADL)评定 脑卒中后,对于患者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可根据功能程度和评定的时间阶段分别采用Barthel指数分级法、Katz分级法、FIM功能独立性测评法进行评定。
2.生活质量(QOL)评定 QOL是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的健康新概念的基础上创立的评定指标,可分别进行主观的生活质量评定和相对客观的生活质量评定。QOL评定分为主观取向、客观取向和疾病相关三种,常用量表有生活满意度量表、WHOQOL100和SF-36等。